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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把产业扶贫作为稳定脱贫的治本之策

2017-03-29

    产业是脱贫之基、致富之源。习近平总书记在了解毕节扶贫经验时批示指出:“贫困地区发展要靠内生动力”,“一个地方必须有产业,有劳动力,内外结合才能发展。”

    新时期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高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系列部署,在省、茂名市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单位、珠海市、茂名市的帮扶单位帮助下,凝聚社会力量,通过建立产业帮扶机制,整合产业帮扶资金,创新产业帮扶模式,始终把产业扶贫作为贫困户稳定脱贫的治本之策,扎实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农业发展,带动了贫困村、贫困户稳步增收脱贫。

    目前,我市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已超3亿元,建成了产业扶贫基地117个,其中今年新增了产业扶贫基地84个。该项工作得到了省内各大媒体关注,许多省、地级市领导和兄弟市县也纷纷到我市参观考察产业扶贫工作。据统计,2016年我市累计减少贫困人口9893户14734人,脱贫率达37.86%,预期2017年底我市脱贫率将达72%左右。

 

   建立产业扶贫机制,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我市坚持“市级推动、镇级负总责”的管理体制,强化各级主体责任,扎实将产业扶贫政策、资金、技术等有效传递到村、到户、到人,真正帮到点子上、扶到关键处,确保贫困户在脱贫路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政策支持到位。积极完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建立更有效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农业补贴机制。对贫困户发展种植业、畜牧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的,每户最高可补助3000元。

    宣传发动到位。开辟专栏宣传,在各镇街主要路口设立宣传标语,营造脱贫攻坚工作氛围,在各村开辟产业扶贫宣传版块,及时公布各项扶持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公开公平公正。

    业务培训到位。市、镇、村层层开展产业扶贫政策业务培训,确保参与扶贫工作的各级干部培训全覆盖。我市近1万名帮扶干部全部到村入户进行政策宣传,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致富。目前,我市已动员4000多户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

    技术服务到位。将专业技术培训班开到田间地头,为贫困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技术支撑,通过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和龙头企业帮扶,贫困村和广大贫困户所从事的主导产业单产和总产比去年均有明显增加,贫困户水稻每亩平均增产约20公斤,蔬菜每亩平均增收200-300元。

 

   整合产业扶贫资金,破解农业产业发展瓶颈

    我市充分发挥各类扶持政策的叠加效应,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统筹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建立“多条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项目整合机制,加大对农业产业资金筹措力度。

    整合涉农产业项目资金。制定印发了《新时期精准扶贫重要政策措施市级分工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尤其注重对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采取强有力的督促、检查、考核措施,将扶贫部门资金、移民搬迁产业配套资金以及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等部门相关产业项目资金向产业扶贫倾斜。

    注重推介产业招商引资。珠海市作为高州市的对口协作地区,对我市的产业扶贫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已支持产业扶贫资金5731万元。同时,去年我市在珠海举行了扶贫招商展销会,珠海市扶贫工作队员协助我市引进了43间企业(合作社)参与扶贫地区特色农产品运营。我市还组建成立了市招商引资办公室,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向外推介我市的优势资源。

    建立放大产业贷款机制。研究制定了《高州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可以享受政府贴息小额授信贷款,最高授信额度为5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1到2年,贷款方式采用信用发放,一次授信,随用随贷,随时归还,循环使用,让金融服务充分惠及贫困户,有效帮助贫困户上项目、启动生产、扩大产业规模,实现增收脱贫。

    引导支持产业资源入股。以持续深化农村资源管理使用体制改革为平台,以土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为突破口,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产业扶贫基地,发动周边村民特别是贫困户到基地就业,实现了“变资源为资产、变资产为股金、变农民为股民”,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增强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

    我市坚持水土相服、因地制宜,通过全面分析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当地优势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实行因村因户分类指导,做到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大力发展有资源、有市场、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

    围绕本地优势产业发展,打造优势产业+基地模式。高州是全国水果生产重要基地,我市把发展水果产业这条主线作为推进精准扶贫、提升脱贫“造血”功能的一剂“良方”,采取政策扶持、行政推动、龙头引领、市场引导等手段,迅速发展起一大批水果生产及深加工企业,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产增收。

    目前,高州全市已建成龙眼、火龙果、百香果、番石榴、益智、蓝莓、释迦等产业扶贫基地117个,辐射带动农户12697户50281人,其中贫困户4137户15526人。

    围绕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探索培育乡村旅游+园区模式。借力省关于加快推进新时期精准扶贫省定贫困村新农村建设政策,我市39个省定贫困村已累计投入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3.2亿元,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村级项目264个。39个省定贫困村461个自然村中,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的自然村有272个,占59%。

    南塘镇大塘笃村属省定贫困村,在帮扶单位的带动下,该村把精准扶贫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成立专业合作社,围绕村庄的耕读文脉,结合田园、林地、湖溪、村落及乡村民俗文化体验、乡村修学、田园运动、民俗节庆、休闲度假等,致力打造“一河、两岸、三园、四景、五基地”的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区。成功打造了500多亩特色油菜花田、200多亩红高粱和200多亩的七彩田园片区,吸引了30多万游客前来观赏,带动消费700多万元。2016年,该村的柳村合作社与帮扶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达成协议,打造100多亩产业扶贫项目“百香果采摘园”,扶持大塘笃村81户贫困户入股基地,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土地租金、基地分红、务工收益和销售收益。

    围绕农产品集中产出销售难问题,探索培育农产品深加工+电商销售模式。我市立足市场需求,打造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积极开拓网络销售领域,缓解农产品销售压力,确保农民有产出就有收入。我市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72家,其中农业龙头企业39家,家庭作坊3万多个,年加工量22.4万吨,年产值12.22亿元,农产品加工率达12%以上。

    百香果种植是珠海市扶贫工作组今年在我市各个贫困村主要推广的产业项目,已建成沙田镇沙田村、大坡镇军屯村等10多个百香果生产基地,种植总面积约5000亩,现阶段通过高佬旺国等电商平台销售到全国各地约100多万斤。

    围绕贫困户发展能力弱问题,探索企业(合作社)+全产业链模式。我市打破传统单家独户的扶持方式,解决贫困户因观念、技术、市场、资金等方面的综合性限制,通过采用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方式,让贫困户与有能力的农户混合组成专业合作社后与公司对接,解决企业直接与贫困户对接成本过高的问题,形成双赢格局。我市建立合作社1024个、家庭农场734个,它们在政府引导下,逐渐发展为脱贫攻坚的生力军。

    宝光街道丁堂村,在珠海市、茂名市帮扶单位的带动下,于2016年3月引进龙头企业广东祥龙元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村开发经营120亩百香果基地,种植的12000棵“紫香一号”百香果,市场收购价3至5元/斤,预计基地百香果亩产量达5000斤,亩产值达20000元以上。

    目前,该村已成立了高州市盈富种养专业合作社,村里108户农户(包括全部有劳动力贫困户28户101人)加入成为合作社社员,与公司签订产业合作协议,以“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科技+市场+互联网”的产业化开发经营模式,按照统一供应种苗、统一供应肥料、统一供应农药、统一技术管理、统一收购、统一分红模式,实行规范运营管理,带动村民增收。今年,该公司还带动80户农户种植53亩百香果(其中贫困户11户、种植面积11亩),全村种植面积173亩。预计贫困户2017年投资收益分红达1800元/人。

    围绕贫困户劳动能力弱问题,探索创新土地流转+股权收益模式。我市以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契机,引导农民特别是贫困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产业基地,增加收入。目前,我市土地流转面积43927亩。

    镇江镇江口、大岭、大垌3个贫困村,在帮扶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的带动下,引进新芝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参与建设280亩的珠茂火龙果庄园种植基地,成立奔富种养专业合作社,发动3个村227户贫困户入股基地。村集体每年增收1万多元,村民务工收入每人每年超过2万元,贫困户直接参与种植每年收入2.5万元以上,贫困户入股分红每年平均分红3000元,平均每户土地租赁增收3000元。真正实现了贫困人口家门口就业,既入股分红,又拿土地租金,还能到基地务工领取工资收入。

    马贵镇已实现土地流转2100多亩,超过了全镇耕地面积的10%,发动困难群众通过出租闲置土地和参与种植管理茶树等途径增加收入。甘冲村贫困户杨大辉与香乡旅游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以闲置土地入股,成为一期开发的股东,同时香乡公司反聘贫困户参与建设、管理,贫困户将获得工资、服务绩效和年底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