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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育报:缙云职业中专:将禁毒教育课“搬上”法庭

2018-10-10

本报讯(通讯员 蒋礎伊)近日,缙云职业中专2016级汽修1班全体学生到缙云人民法院旁听吸毒案件的公开审理,学生们近距离体验庭审过程,聆听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随着法官一声法槌响起,庭审开始。缙云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的毒品管理法规,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经过被告人答辩、质证、辩论、休庭等程序,法院当庭宣判。李某自愿认罪,当庭表示悔过。

“毒品危害极大,我一定远离毒品,拒绝和社会不良分子纠集,好好学习,认真读书。”前来参加旁听的同学在庭审结束后有感而发。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切身感受到法庭的庄严、法律的权威和正义的力量。

该校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参加庭审旁听的形式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可以更直观、更深入地让学生认识到吸毒和容留他人吸毒的危害,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遵纪守法,远离毒品,达到法治教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