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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社会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2017-05-11

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社会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为提高我校社会培训工作质量,调动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做好培训教师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培训教师管理制度如下:

一、教师基本条件

担任社会培训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培训教师资格。特殊情况可以聘请专业技术能手或相关资深人士任教。培训科建立社会培训讲师团资料库,讲师团成员每年调整一次。

二、教师基本职责

1.负责按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意见、规定的培训教材编写授课计划和教案。

2.负责按照授课计划和教案组织教学,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培训任务。

3.授课期间注意组织好课堂纪律,记录学员出勤情况,按要求填写教学日志。

4.负责总结授课情况,如果发现在授课过程中存在教学问题要及时与培训科交换意见,共同拟定整改措施,确保教学质量。

5、积极配合培训科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确保培训效果良好。

6、服从培训科管理,遵守培训教学制度,接受培训科监督、检查和指导,尊重培训科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对反馈的教学意见应认真整改。

三、教师工作原则

1.教师应把授课与育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既教书又育人,要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体现培养目标,营造良好的课堂学习风气。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热爱培训工作,作风正派,工作严谨,钻研业务,接受新知识,学习新技术、新标准,注重培训效果,提高教学水平。

3.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教学风范,言谈举止端庄高雅,为人师表,授课期间着装整洁,不吸烟、不酗酒,不随地吐痰,不讲脏话,向学员展现良好的师德作风。

4.严格教学管理,不得随意减少课时,注重掌握课堂情况,激发学员学习兴趣,挖掘学员潜能,力求营造教学双方配合默契、协调、课堂气氛生动活泼、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

5.授课老师应该善于研究教学方法,因材施教,耐心讲解,亲自示范,板书清楚,表达准确勇于开拓,善于摸索和总结科学方法。

6.准确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疑点,讲课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教会学员举一反三,融会贯通。

四、教师的管理

1.在授课前,培训科应组织授课教师针对培训对象的素质现状商讨,研究该课程授课方案、授课方法以及采取的授课形式,由授课教师参照研讨的意见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更合理贴近实际的授课计划。

2.教师的授课计划在课程开课前须提交培训科审核,重点审核教学内容的适宜性、适用性和前瞻性。审核结果及时与授课教师沟通和交流。

3.授课教师按审核批准的授课计划提前安排备课,编写讲义、教案和课件,授课前提交培训科审核、确认,批准后用于实际教学。

4.授课教师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实施授课计划,进行课堂教学、课后辅导、解惑答疑等。并将授课情况、学员听课情况填入当天教学日志。

5.授课教师实施教学过程中要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注意发现存在和潜在的问题,及时向培训科反馈、沟通,对存在和潜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商量对策,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保证教学质量。

6.积极配合培训科开展教研活动,确保培训产生良好的效果,自觉接受培训科的反馈意见和改进建议。

7.培训科对教师的授课随时安排随堂听课,填写听课记录,提出对授课质量的评价意见与学员评价意见,并反馈给授课教师。

8.培训科要建立教师授课档案,包括教师授课教案,课件等以记录教师授课情况和教学质量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