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区级政策
高中教育阶段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享受区级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校级政策
建档立卡类(建档立卡、低保、残疾且贫困、特困供养)的学生可以申请“就业补贴”、“创业补贴”等各级部门给予的补助。
建档立卡户政策
(一)国家政策:
1. 建档立卡对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学生。
2. 补助标准: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
3. 建档立卡审核程序:每年学期开学,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农村低保证、残疾人证、农村特困供养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学校初步审核后,填报《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信息审核表》,加盖公章后前报县级教育部门。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学校暂缓收取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待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免除或补收。
4. 公示,将建档立卡名单公示在公示栏公示一周,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二)区级政策:
本区户籍的享受区本级财政补贴每生每年2000元。
(三)校级政策:
1.生活补助:1500元/年;
2.根据校内奖助学金政策,评选校内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