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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助力乡村赋能

2023-03-30

——诸城市贾悦镇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会

  蔬菜生产是贾悦这个农业大镇的重要产业支柱,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农业合作社从业人员的农产品安全意识,提升镇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规范蔬菜收购市场经营行为,3月7日上午,贾悦镇在社区学院三楼培训教室举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题培训会,全镇38个蔬菜收购点负责人及所在村负责人共计7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本次培训会邀请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史常丽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贾悦分局王宇辉同志主讲,他们围绕“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主题精心准备了培训稿,于鲜活的案例中阐释法律常识,深入浅出地为参加培训的学员上了生动实用的一课。

  首先,王宇辉同志对适应农产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详细、系统地讲解。他说食品安全和我们的生活休戚相关,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他强调蔬菜合作社要指导菜农科学使用农药,要严格按照农药标签使用说明书用药,不能违规使用,更不能滥用、乱用。

  之后,史常丽根据本次参培对象是蔬菜收购点负责人的实情,重点对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之第二十三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等相关内容做了细致全面地解读。她讲到最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应当及时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农产品生产者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对其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

  本次培训虽然时间较长,但是因为讲授内容贴合学员实际针对性强,所以参培人员全程认真听讲,仔细记录,纷纷表示收获颇多受益匪浅。参加培训的井邱社区农业合作社负责人张有金拿着培训材料说,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作为市场主体负责人,回去后我要认真研读培训材料,将培训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主动提升标杆和标准,为我镇蔬菜产业安全高质发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我做起落实党和国家“舌尖上的安全”重要举措。

  (刘桂香 付义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