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示范创新 > 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泌阳县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泌阳县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4-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泌阳县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2月27日

 

泌阳县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中央提出的“三园三区一体”建设,努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扩群、提质、增效、升级为发展定位,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为目标,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以坚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三位一体发展为抓手,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支撑、示范带动等措施,助推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带动能力、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为骨干,以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县新增农民合作社200家,发展家庭农场60家,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1家,培育10家市级“百强示范社”,力争一家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新三板,组建2家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持续推进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乡镇建设,抓好1家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试点运营,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和新型职业农民。要着力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基本培训一遍,把职业农民培育成发展现代农业主导力量。要立足当前,改造传统农民。通过更新发展理念,提升农民素质,转变生产方式,引导分散经营的农户增强市场意识和效益意识,逐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着眼长远,培育职业农民。完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利用职业教育、“新型农民培育工程”“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农民经纪人培训”等培训项目,培育生产经营、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要政策引导,引入新型农民。引导农业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从事农业创业。支持外出务工农民、复原退伍军人、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返乡创办农业实体。支持有一定资本的社会成功人士投资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各级、各类科研人员和农机推广人员保留原身份参与农业开发和生产经营。

(二)积极发展家庭农场。深入贯彻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成立家庭农场,引导大学生、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以技术和资金等优势开办家庭农场。符合登记条件的家庭农场,可向工商部门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2017年,全县发展家庭农场60家以上,每个乡镇(街道)都要发展家庭农场3家以上。

(三)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一要新增一批合作社。鼓励、引导各类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经济大户、经纪人、农业科研机构和农村基层组织组建不同类型的专业合作社组织。同时,积极引导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专业协会向专业合作社发展,最大限度地拓展农业合作组织服务领域,真正形成上连市场、中连企业、下连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二要培育一批示范社。按照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创建标准,在全县培育10家市级“百强示范社”。三要组建一批联合社。要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做好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鼓励农民合作社以法人身份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市级、县级、行业和跨区域联合社,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2017年,全县组建联合社2家以上。

(四)持续抓好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建设。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是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纽带的一体化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展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创新“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运行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资金和市场优势、合作社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的资源和区位优势,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形成以企强社、以社促企、企社互补的市场架构,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互联网+农业”,鼓励大型电商企业开展农村电商服务,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2017年,逐步将联合体建设成为三大主体融合、三次产业联动的强大载体,破解融资瓶颈、优配市场资源的有效平台,产供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综合集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统筹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示范乡镇。本着“超前探索、重点突破、机制创新、配套推进”的工作思路, 今年,要继续在产业规划、主体培育、生产基地建设、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培养新型农民、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增收等方面综合施策,重点在打造平台上下功夫,要建成集政策咨询、农民培训、土地流转、产权交易、征信服务、融资服务、农业保险、农机与社会化服务“八位一体”的农业综合服务平台。要进一步评估和修订示范乡镇产业规划,在培育产业上下功夫,为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探索经验。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其他乡镇推广。

(六)稳步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加快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政府推动、主体带动、项目拉动、政策驱动等措施,积极、稳妥地促进土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实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创新流转方式,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七)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健全和完善农业科技公益性服务体系,鼓励涉农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投身农业科技服务,引导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科技推广。把发展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农民合作社等经营服务组织作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重点把握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环节,搞好配套服务,通过政策扶持促其发展壮大,用市场手段解决好土地深耕、秸秆还田、播种收获、农资供应、测土配方、病虫害防治、粮食收储、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农产品流通等社会化服务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制定发展规划、出台优惠政策、实施项目扶持、开展示范带动、进行资源整合、加强部门协作等方面谋发展、抓落实、求突破。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及时安排部署,经常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要具体抓好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政府拿出2000万元用于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工作,资金重点用于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园建设。县政府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制定考核管理办法,把工作量化分解,按照“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的标准进行分工落实,并强化跟踪问效,实行月督导、季通报、半年总结、年底总评,对照目标任务严格考核,作为对乡镇(街道)综合考评的依据。

(三)加大奖惩力度。2017年底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进行绩效考评,对位于前三名的乡镇(街道)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10名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奖励1万元,通过“三品一标”(即: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奖励3万元,对位于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各罚款1万元。

(四)集聚工作合力。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驻发〔2014〕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指导意见》(银发〔2014〕42号)、《河南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试点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郑银发〔2014〕2014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等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县现代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