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联合培养专项招生考试办法
经省教育厅批准,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与丰城中等专业学校(江西省10所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项目单位)开展联合培养专科层次学生试点工作。学生学籍由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制两年;教学地点在丰城中等专业学校,双方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试点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转专业,按照规定完成学习目标,经过考试成绩合格后发放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招生对象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至10日,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宜春职业技术招生信息网(http://zs.ycvc.jx.cn),点击“在线报名”—>“单招报名”,填写正确个人信息及拟报专业,并在线缴纳报考费100元(支付宝、微信)。缴费时请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否则无法确认缴费名单)。
(2)现场报名:丰城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办(职教楼307),或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科技综合楼204),工作日均可接受报名,缴纳报考费100元。
1、考试时间:7月14日进行考试。
考生请于7月13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到丰城中等专业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签订考试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2、考试地点:丰城中等专业学校。
3、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为“文化考试+综合素质与能力”,考试笔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合卷30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200分)。
依据考生成绩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1)通过联合培养专项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已参加2019年三校生高考的考生,经联合培养专项考试录取后,不能被其它院校录取。
(3)联合培养专项考试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