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雨露计划”培训政策
为了搞好扶贫“雨露计划”培训工作,提高贫困人口就业技能和自身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农村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稳定就业、增加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我县全面落实了扶贫“雨露计划”培训政策。现将我县“雨露计划”培训政策予以公告。
培训对象和补助标准
1.培训对象。“雨露计划”培训对象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两后生”(“两后生”是指初中毕业后、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接受本地或异地高等职业、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的在校生。
2.补助标准。“雨露计划”培训对象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
申报方式及流程
“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按照“学员申请、村审查盖章、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各级负责人签字”的程序进行申报,学员自愿填写《凤翔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供学生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入学在校证明、户主“一折通”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等,由学员家庭负责将申报资料收集整理后,上交村委会进行初审,主要审核学员家庭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员资料的齐全性与表格填写的完整性以及学生在学校学籍的真实性,村委会初审后签字盖章将申请资料上报所在镇复审,镇政府审核后签字盖章,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资料统一收集整理后报送县扶贫办审批。
资金拨付与报账
“雨露计划”培训项目,根据审定的《凤翔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补助申请表》、户主“一折通”复印件和各镇统一填写的“凤翔县扶贫专项资金报账申请单”、“凤翔县扶贫专项资金拨付申请单”,由县扶贫办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通”统一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