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培养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展示健康向上的文化风采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提升新区精神文明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舞动港城舞出精彩”广场舞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舞动港城 舞出精彩”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海门港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2、承办单位:海门港新区社会事业与旅游局
海门港新区社区教育中心
3、广场舞比赛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邵茂华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党工委书记
主 任:从建军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包场镇镇长
副主任:施盘石 党工委副书记,包场镇人大主席
宋兵辉 政协联络委员
刘浩办事处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 锋 管委会副主任
东灶港办事处党总支书记、主任
邹 宇 管委会副主任
沈国龙 管委会副主任、财政局局长
蔡 琴 包场办事处党总支书记、主任
陈卫明 海门港新区社区教育中心 校长
成 员:陈 镒 办公室主任
朱爱华 社会事业与旅游局局长
周 凯 农村工作局局长
各村(居)书记、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与旅游局,由朱爱华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陆霞辉、江红芳、葛晓雯、王健、沈燕及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本次广场舞比赛活动的日常工作。为确保赛事的公平、公正,由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委。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
6月20日(暂定)
(二)比赛地点
海门港新区(具体另行通知)
(三)比赛区域
比赛场地16米×16米。
四、报名方式
1、各参赛队请将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交至新区社会事业与旅游局3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参赛舞曲自行配碟或拷入U盘。
联 系 人:江红芳
联系方式:80787027
邮 箱:405889548@qq.com
五、参赛事项
(一)参赛对象
以村(居)为单位,各参赛队报送1-2个节目。
(二)参赛形式
参赛曲目自选,动作必须符合广场健身特点。健身性与表演性为一体,团体舞为主体的表演形式。
(三)参赛要求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舞蹈爱好者均可参加。凡是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适宜广场舞者不鼓励参加。
2、每支参赛代表队的选手人数为18-24人。
3、每支参赛代表队参赛舞蹈时长控制在6分钟以内。
4、每支参赛代表队表演时需统一服装,服装费由参赛单位负责,化妆自理。
五、参赛动作艺术性要求
1、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有创造性,具有流畅的过度动作,丰富的队形变化。
2、必须显示身体全面的协调能力,成套动作中的舞蹈、技巧、造型和队形变化应始终保持完整性。
3、广场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体现项目健身特点。不提倡做高难度、危险性动作。
4、表现力丰富,感染力强,有良好的团队配合与交流,并能充分体现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
六、组织工作
(一)评委邀请
组委会将邀请有关舞蹈专业人士担任评委。评委依据参赛队伍的整体精神面貌、动作的表现力和整齐度、队形的编排、音乐的选用及参赛服装的搭配方面进行评判。
(二)评分说明
1、精神面貌(2分):参赛人员能较好的展现健康明快、欢乐和谐的文化特点,能充分展示体育健身风采。
2、艺术表现(4分):参赛人员对音乐的理解准确,编排动作符合音乐旋律。音乐清晰丰满,音乐制作要专业化,紧扣比赛内容,有良好的视听效果。动作到位、富有节奏感、表情乐观自然、有较强的表现力,动作整齐一致,能充分展示本次大赛积极向上的体育健身精神。
3、表现形式(4分):比赛过程中队形编排变化新颖,队形变化不少于5次。流畅协调,有特色、有层次、有艺术感染力,要尊重原创。服装造型、道具符合参赛内容和风格,与比赛主题相一致,起到很好的视觉冲击力。
七、奖项设置
根据参赛报名情况,以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设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表演奖。奖励名额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八、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居)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选送好本次广场舞参赛作品。要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做好参赛作品的日常排练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各村(居)要明确责任,与新区社会事业旅游局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广场舞比赛活动有序的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要加大对广场舞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
九、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海门港新区广场舞比赛报名表
2、参赛队情况表
海门港新区社会事业与旅游局
海门港新区文体节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