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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法治宣传城乡行

2018-10-11

  为加强妇女法治宣传,提高妇女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平安家庭与和谐社会建设,海盐县妇联自2009年开始,每年的“三八”维权周期间,在全县妇女组织中开展“妇女法治宣传城乡行”活动,后扩展成“妇女法治健康宣传城乡行”,并由此衍生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和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成为海盐县妇联法治宣传的品牌工作,深得城乡妇女的欢迎。

  一“妇女法治宣传城乡行”运作模式

  1、招聘法律志愿者,组建讲师团。县妇联充分利用妇女维权网络单位资源,主要是与公检法司等单位联系,让这些部门推荐工作在第一线的资深干警或者法律工作者,参与到“妇女法治宣传城乡讲师团”志愿者中。另外,妇联联络部分热心妇女维权工作的女性律师,加入讲师团。2009年初次成立的讲师团只有法律专业人士4人,到2018年已经发展成法律专业人士8人,人社、民政等其他行业资深讲师4名,能较好地满足基层需要。

  2、制作法治宣传讲课菜单。每年在“三八”节前夕,县妇联召集讲师团成员,根据法治宣传形势,结合普法要求,一起探讨讲课重点,并根据讲师团成员各自所长,进行课题分配,共同制作每年“妇女法治宣传城乡行”菜单。并根据与妇女维权息息相关的法律的出台,邀请更高层次专家学者来盐讲课,组织更多的妇女干部参与听课,扩大宣传受益面。

  3、各级妇女组织点课汇总。县妇联每年下发“妇女法治宣传城乡行”文件,将法治宣传讲课菜单作为附件下发到各级妇女组织中去,讲课菜单上有各位讲师的联系方式,方便各基层组织在上课前的联系工作。镇(街道)妇联和县属妇女组织汇总点单报送县妇联,最后由县妇联将点课情况汇总公布。

  二“妇女法治宣传城乡行”运作特色

  1、紧紧抓住法治宣传要点。紧扣新出台的与妇女维权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如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颁布实施,县妇联组织专家围绕该专题进行解读,为广大妇女群众普及新婚姻法条文;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县妇联组织各级妇女干部、妇女维权网络成员单位以及讲师团成员参加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听取专家解读,为下一步开展的全面宣传打好基础。

  2、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服务。在“妇女法治宣传城乡行”活动中,点课与授课是规定动作,结合讲师团授课专题,各级妇女组织还组织了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法律工作者、志愿者共同参与,面对面为群众提供咨询,并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如2016年《反家暴法》实施,县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上下联动,在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放学时段,向接送家长面对面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活动共有县、镇、村三级350多名巾帼志愿者参加,发放宣传折页24000多份,宣传品9000份。 开展“妇女法治宣传城乡行”活动十年来,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92场,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宣传品12多万件。

  3、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和调解工作。在妇女法治宣传过程中,法律工作者和妇女干部及时发现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妇女,为符合条件的妇女介绍到司法局法援中心,为不符合条件,但是经济比较困难的妇女,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针对课后的咨询,让妇女干部和法律工作者了解到一些处于家庭矛盾纠纷中的妇女面临的问题,及时提供调解或者帮助其到司法所或者婚调委接受调解,维护家庭和谐与平安。10年来,开展各类法律服务30多次。

  三“妇女法治宣传城乡行”品牌价值

  1、创新性。“妇女法治宣传城乡行”是以课堂互动教学为主,课堂教学以丰富的案例来解读生硬难解的法律条款,是普法的有效手段;同时又以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为补充,为有个性化需求的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2、成效性。“妇女法治宣传城乡行”活动,坚持整整十年,共开展法治宣传讲课330多堂,听课逾万人次。通过每年的普法活动,使广大妇女及家庭成员增强法治观念,提高维权意识,促进平安家庭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3、推广性。“妇女法治宣传城乡行”充分依靠维权网络单位资源,妇联做好组织者的角色,同时发挥好基层妇女组织的主动性,以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烘托宣传氛围,提升法治宣传成效,具有较强的推广性。

  五、后续措施

  “妇女法治宣传城乡行”活动时间只要集中在“三八”节前后,一般是三月份一个月时间,妇女群众的覆盖面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2018年,在原有的“法治宣传城乡行”基础上,启动“建设法治海盐·送法进家庭”三年行动计划,依托泰嘉法律宣讲社(讲师全部由职业律师组成),以政府够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全县每个村(社区)送一堂法律讲座,通过三年时间达到村(社区)法治宣传讲座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