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古称朝歌、沬(mei ),是中国商朝后期陪都、周朝最大诸侯国卫国首都,是封神榜故事演绎地,中原历史文化名城,屡见于《诗经》。林姓、卫姓、康姓、殷姓以及韩国康氏、琴氏等姓氏均起源于此,是中华民族姓氏的重要发源地,也是战国四大刺客之一荆轲的故乡。
淇县隶属于鹤壁市,位于河南省北部,总面积567.43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21.7%,总人口26.91万人(2011年)。北距首都北京480公里,南至省会郑州95公里,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京港高铁、107国道纵贯全境南北,国家西气东输工程、南水北调工程西傍城区而过。
淇县古称朝歌,亦称殷国、雅歌、朝歌、临淇。商朝,是四代帝王的陪都。
周朝,卫国都朝歌831年。春秋时期改为朝歌邑,属晋国。战国时期属魏国。
秦朝时期朝歌邑属三川郡。
秦朝末期,西楚霸王项羽分魏地析置殷国,都城设于朝歌。
西汉初期,于殷国旧址设朝歌县,属河内郡。新王莽时改朝歌为雅歌。
东汉时期又复置朝歌县,汉建安时期改属魏郡。三国时期曹魏国升朝歌为郡,属冀州,辖朝歌、汲、共、林虑、获嘉、修武六县。
晋朝时期改朝歌郡为汲郡,朝歌县属之,属冀州。
南北朝时期,刘宋政权改朝歌县属司州部河内郡。北魏时期分朝歌西北置临淇县,属林虑郡。东魏天平元年复置朝歌县,东魏天平二年分朝歌县北为魏德县。北周武帝改义州(今河南卫辉)为汲郡,治所在朝歌。
隋朝时期初年改汲郡为卫州,隋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废清淇县和朝歌县,改置卫县,改置汲郡于县治。
唐朝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改朝歌殷墟地以西为卫县鹿台乡。五代时期、宋朝时期、金国时期因之。
元朝宪宗五年(公元1255年)于鹿台乡置淇州,卫县废为集,并置临淇县;元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废临淇县入淇州。
明朝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淇州为淇县,属卫辉府。
清朝、民国时期因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淇县因之,属安阳管辖。1954年淇县并入汤阴县,1962年恢复淇县建制,1986年由属鹤壁市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