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获嘉县委员会(通知)
获文 [2010] 30号
关于印发《获嘉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获嘉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已经2010年4月13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获嘉县委
获嘉县人民政府
2010年4月13日
获嘉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职业教育资源进行整合,成立获嘉县职业教育中心。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整体规划,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资源整合,盘活存量资产,集中师资优势,提高办学层次和质量。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兼顾职业技能培训及各类干部培训,全面提升我县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整合规划
根据我县现有职业教育办学资源情况,整合县职专、党校、体育运动学校、卫生学校、会计函授站、老干部大学、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农广校、就业训练中心、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工会俱乐部等单位的培训资源,成立一所集职业教育、各类干部培训为一体的获嘉县职业教育中心。
三、 方法步骤
(一) 摸底调查阶段
1、 由县国土局牵头。一是对整合单位进行地籍情况调查。包括整合单位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土地来源及地面附属物情况,有无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有无土地纠纷情况等。二是整合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对被整合单位的土地、房产及地面附属物进行资产评估。被整合单位应提供处置资产的有效凭证,即:土地来源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2、由县财政局牵头,对整合单位的流动资产登记造册,确保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不流失;界定有关产权,重点界定由于共同开发而形成的长期租赁合同。
3、由县审计局牵头,对整合单位进行资产审计。主要了解各整合单位的往来账项,重点是核实因建设形成的资产负债情况。
(二) 资产处置阶段
根据地籍调查、资产评估和审计情况,对整合单位进行资产处置。
1、 县政府统一收回整合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由县国土局依照有关规定负责土地出让。
2、 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处置收益,由县财政统筹集中使用,土地收益由县财政调剂使用。
3、 整合单位需处置的其它资产,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置,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 整合单位资产暂不易处置的,交县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城市规划择机处置或与其它单位进行置换。
四、保障措施
(一) 组织保障。由于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涉及面广、投资大、工作难度大,县政府将进行统筹规划,统一领导,成立以郭力铭县长为组长的全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资源整合相关政策和措施,解决重大问题,保证资源整合工作顺利进行。相关职能部门和整合单位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副职主抓,确保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政策保障。依法整合,维护权益。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坚持被整合单位的性质不变、隶属关系不变,人员和单位编制不变、待遇不变。
(三) 资金保障。通过搭建融资平台等方式,多渠道解决资源整合工作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各整合单位主管部门还要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资金和项目,为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提供资金保证。通过资产评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并保证其资产或资产置换所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
(四) 宣传保障。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投身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获嘉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获嘉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力铭 县委副书记、县长
政 委:高 炜 县委副书记、县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刘光朋 县委常委、副县长
鲁玉魁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赵子庆 县总工会主席
成 员:吴振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士明 县老干部局局长
贺明海 县党校常务副校长
王志宏 县发改委主任
王灿业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丁桂新 县财政局局长
吕明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巨源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智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世乐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赵广俊 县农牧局局长
黄 琳 县卫生局局长
孔令国 县审计局局长
孟凡勇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红梅 县质监局局长
鲁玉魁同志主持县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灿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济、张社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