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教职成〔2014〕1013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公布首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
和实验区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大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的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及示范区的通知》(教职成〔2014〕902号)要求,经过各申报单位自评、有关省辖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复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逐一评估后,确定郑州市新郑市等6个单位为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平顶山市卫东区等6个单位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省教育厅将奖励每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40万元、每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2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社区教育的基地建设、队伍建设、数字化平台建设、课程开发、开展各类社区教育培训活动、社区教育工作调研及课题立项、新闻宣传、奖励先进等社区教育相关工作,奖励资金需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希望各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实验区以本次创建活动为契机,珍惜荣誉,发挥好在全省社区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引领和先行先试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方式与途径,增强社区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努力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河南省首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实验区名单
2014年12月12日
附 件
河南省首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
和实验区名单
一、河南省首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6个)
郑州市(3个)
新郑市
郑州市中原区
郑州市金水区
平顶山市(2个)
平顶山市新华区
平顶山市湛河区
信阳市(1个)
信阳市浉河区
二、河南省首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名单(6个)
洛阳市(1个)
嵩县
平顶山市(2个)
平顶山市卫东区
舞钢市
新乡市(1个)
获嘉县
鹤壁市(1个)
鹤壁市山城区
南阳市(1个)
镇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