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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农业局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培训情况

2017-04-13

      为提高我县职成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推进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我县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的总体部署与要求,结合山东省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财字〔2014〕46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做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培训工作,在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做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工作

       我局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工作,主要由垦利县农机培训服务中心承担,垦利县农机培训服务中心是我县唯一一所公办农民综合培训中心。农机培训服务中心坚持农业、畜牧、渔业、种植业与职业培训相结合,积极开辟就业渠道,每年培训农民技术人员及驾驶员人员等2000余人,连续多年承担了我县阳光工程培训,被省农业厅评为优秀培训机构,为我县经济建设培养了大量人才,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2014年我县承担了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培育任务600人,分别为农机服务人员200人、农资服务人员100人、测土配方施肥员150人、农民合作社人员50人、畜禽养殖人员50人、统防统治植保员50人,培育任务由垦利县农机培训服务中心承担,所有任务截止2014年12月底全部完成,共开展培训班12期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分工协调

       为做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工作,我县成立了由副县长孙学诗任组长,财政局、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畜牧局、海洋与渔业局分管局长,各镇(街道)分管副镇长(主任)为成员的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与畜牧、渔业等农业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为培育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承担具体培育任务的县农机培训服务中心也按照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到人。

    二、严格监管,公平公正公开

       在培训实施中,我县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严格培训基地的认证工作,向社会公开招标培育基地,抽调农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培育基地进行了认证,通过网络等媒体,及时将培育基地的培育任务和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等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了对培育基地的管理,加大了对培育基地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督促规范开展培训,确保了培训质量的提高。

    三、认真做好学员遴选

      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前,我局通过电话、网络等现代技术,采用下发资料,开设专栏等形式向本县农民发布招生简章,学员的遴选优先选择种植大户、专业化服务组织、养殖大户、农村经济带头人。同时积极争取县畜牧局、海洋与渔业局、各镇(街道)政府、农业合作社等单位的支持,多方联手互动搞好学员的选拔工作。他们派出专家与我们一道深入农村调研,确定培训项目,积极组织生源,很大程度的提高了宣传效果。通过培育涌现出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的典型,向东方肉鸽养殖合作社负责任人王爱琴带领村民搞肉鸽养殖,实现了共同富裕;黄河口镇辛集村书记陈延荣大胆创新调整产业结构,带领群众搞菊芋种植,亩增收近千元。

        四、加强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培训开班时,我们认真举行了开班仪式,宣讲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严格按照创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立足一个“实”字,狠抓一个“严”字。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培育政策,完成培育任务。培训结束后,我们认真做好了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台帐,内容包括学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培训班有详细的教学计划、规范的教材和完善的考试考核材料,各类档案齐全。

        五、保障培训资金,实现专款专用

       严格按照要求管理使用资金,杜绝截留、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发生,切实加强了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垦利县农业局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