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创业就业工程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创业培训工作,以创业促就业,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形成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锦溪镇SYB创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锦溪为主题,大力提倡和推动全民创业,壮大创业群体,拓宽创业领域,提升创业层次。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提高群众收入,以创业增强社会经济活力。面向镇乡创业者广泛开展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同时,健全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体系,帮助创业者成功地开办和经营企业,逐步形成以创业培训为基础,以促进和带动就业为目标,加大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相结合力度,实现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加大创业培训技术的引进力度,在不断完善、消化、吸收国际劳工组织“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创业实训技术”,2014年对3千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经创业服务后半年内企业开业率达到50%以上,带动就业率达到90%,开业企业中,一年以上稳定经营率达到80%。加快创业示范实训基地建设,尽快形成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我镇由劳动保障所牵头,成立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全镇创业培训和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发展规划,提出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考核和督导全镇创业培训及创业促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开展布局规划、师资提高、经验交流、新技术开发和推广等组织实施工作;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整合培训就业资源,集中优质力量,成立创业指导中心承担本镇创业培训服务工作管理、质量监控、资金管理、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开展示范性教学并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到街道、村社区。建立创业项目库,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委员会,加快发展法律援助、管理咨询、财务评估、信贷服务等创业中介机构。成立创业指导咨询团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咨询和指导。
(二)扩大培训范围,创新培训模式。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十八大提出的总目标和就业工作新需要,把创业培训向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回国留学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各类城乡劳动力延伸和拓展。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城乡劳动力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帮助他们熟悉有关政策,掌握经营管理知识,提高创业能力、就业能力和职业转化能力,激发创业热情,扩大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在按照统一的SIYB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的同时要结合实际,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案例资料,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采用案例剖析、企业家现身说法以及创业实训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做好“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的基础上,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充实“改善你的企业IYB”和“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技术,适时引进大学生KAB创业教育项目、创业核心教程等新的创业培训技术,满足不同创业人员的需求。
(三)加强培训机构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推进全民创业,培训是基础,培训机构是载体,要积极吸收社会各类优质资源参与创业培训,严格按照机构选择的技术标准,认真做好培训机构的选择与授权工作,在原有培训授权机构的基础上,吸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参与创业培训工作,对授权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形成竞争机制,逐步淘汰培训质量差的机构。做好创业培训授权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及时了解授权机构在制定培训计划、规范教学管理、学员选择、组织实施培训等方面的情况,指导授权机构按照规范的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同时,要强化对学员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建立学员档案,及时记录学员开办和经营企业的情况。
(四)加强教师选拔和管理,提高教师能力水平。搞好创业培训,师资的能力和水平是关键,要进一步扩大创业培训教师选拔的范围,将具备条件,并愿意长期从事创业培训的大学教师和企业成功人士吸收到教师队伍中,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结构,建立师资互派制度,加强创业培训教师档案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教师开展研讨交流、观摩教学等活动,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五)开发创业项目。要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并完善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的工作机制,创业培训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通过社会公开征集、创业者推介等方式征集100个与我镇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创业项目,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盈利能力及投资风险进行论证评估后,从中选择多个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向创业者推荐,帮助创业者根据自身需要,选准创业项目。各市创业指导中心也要加大创业项目的开发力度,选择适合当地创业经营的创业项目向创业者推介。
(六)建立专家队伍。要聘请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家教授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组建创业专家队伍,并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面谈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咨询、指导和服务,为创业培训教师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要结合国家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进一步规范创业服务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七)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完善创业资金支持体系。要将创业培训作为信用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并规划和实施,建立创业培训、信用社区与小额贷款工作联动机制。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做好创业培训的宣传推介、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创业追踪服务等工作,鼓励创业者在社区创业,为社区服务。简化小额担保贷款手续,信用社区要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学员申请小额贷款提供反担保,同时,要加强对创业者的诚信教育,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
(八)搞好创业孵化。各市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争取政府投资、鼓励多方投资等方式,并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小企业创业实训基地或创业园,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和政策扶持,帮助其顺利发展。
(九)落实扶持政策。各市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助税务、工商等部门,按照创业者所办企业的类型或自谋职业的实际情况,办理税费减免有关手续。对所办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帮助落实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十)加强跟踪服务。要组建跟踪服务队伍,对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开展贷款服务、财务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等后续服务,及时为创业者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定期组织创业交流和考察等活动,引导创业者成立创业联谊会,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
(十一)加强舆论宣传。创业是发展之源、富民之本、和谐之基,是加快地区发展、解决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推动思想观念解放、增强社会活力的必由之路,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全民创业中涌现出的新典型,推动全民创业中取得的新经验,弘扬敢为人先、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的创业精神,树立“人人可以成才”、“人人可以创业”的理念,每年对全省自强不息、自主创业的先进代表人物进行表彰奖励,在全社会逐步形成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和谐创业的社会风尚,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