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就业的通行证,我校常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资格鉴定,上班时间均可到校报名。
一、技能培训鉴定工种:
1、电工、维修电工、电焊工、机修钳工、食品检验工、机械加工(车工、数控车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无线电装接工、计算机操作员、家庭服务类(保育员等)。
2、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等级考试: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二、鉴定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三、报名须备以下材料:
1、填写《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
2、交2寸黑白相片4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 本职业工龄证明一份
四、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
1、获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年以上的,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6年以上的;
3、获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2年以上的;
4、获得经劳动保障行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
1、获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年以上的,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0年以上的;
3、获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2年以上的;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技能学院本职业(专业)毕业证,或取得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
五、培训方式:
1、技能培训:专业技能训练和理论培训一至二周
2、理论考试和现场技能考试一天
六、理论和技能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证书全国通用。
七、收费:按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委[2007]63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咨询、联系方式:6520008 王老师、谢老师
报名地址:龙海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处(龙海市平宁南路终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