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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食品检验、烘焙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5-10-20

中共龙海市委组织部
文件
 
龙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委组综[2015]16

 

  

             关于举办首届食品检验、烘焙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的精神以及2015年漳州市人才工作要点中提出的“深化‘一县一品、创县域特色人才工作’活动”,以技能竞赛为推手,引导和带动我市广大食品产业从业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提高技能和创新水平,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产品行业发展,中共龙海市委组织部、龙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举办首届食品检验、焙烤职业技能竞赛。现将竞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比赛由中共龙海市委组织部、龙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龙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龙海市职业技术学校承办;竞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筹备和报名发动工作,办公室设在龙海市职业技术学校。
二、竞赛项目及考核标准
(一)竞赛工种:
1、食品检验工
(1)食品分析基本技能
(2)微生物卫生检验基本技能
2、烘焙工
(1)手工制作酥性饼干
(2)手工制作花式甜面包
(二)竞赛标准
1、本次竞赛按照食品检验工、烘焙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标准进行。
2.竞赛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成绩按百分制,各占100分计算。选手的竞赛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理论成绩×30%+技能成绩×70%。试题由组委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组织专家制定。
3.邀请专业人员作为竞赛活动评委,确保本次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培养和造就更多行业精英,推动我市食品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三)竞赛有关事项参照《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三、参赛对象
(一)凡在我市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从事食品检验、月饼制作、面包制作、装饰蛋糕工作的烘焙工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加本次比赛的选手均应持有本职业(工种)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业六年以上的人员经组委会批准均可报名参赛。
四、竞赛安排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5月25日。
  2.竞赛时间:2015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参赛者可由单位统一推荐报名,也可直接向指定报名地点报名,请及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
   联系人:
   市委组织部  陈 昕 电话:0596-6558835 手机:18760661629
  市人社局  郑漳福 电话 0596-6529706手机:13400988698
   市职业技术学校李卫聪 电话:0596-6552011  手机:       18959682637  邮箱: longhaihb2015@126.com
 (三)报名地点:市职业技术学校(平宁南路终点处) 
 (四)竞赛地点:市职业技术学校(平宁南路终点处)
五、表彰和奖励
(一)两组竞赛分别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二)获得本次竞赛第1名的选手,报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认定为高级工职业资格;获得2-10名的选手,报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认定为中级工职业资格;以上人员均需理论和技能成绩合格。
(三)对参加本次竞赛所有参赛项目的全体选手,理论和技能操作成绩均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由龙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认定为初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初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中级工职业资格。
(四)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龙海市首届食品检验、烘焙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龙海市首届食品检验、烘焙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3.龙海市首届食品检验、烘焙职业技能竞赛细则
 
 
 中共龙海市委组织部    龙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