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职教中心学校聚焦困扰师生家长、制约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从严查处家长身边、学生身边的“微腐败”,在全校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教育教学效能、优化办学育人环境。
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严禁”》和严格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严禁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严禁教师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严禁教师组织或变相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严禁参加或挂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进行整治。紧盯教师节、春节等传统节假日和新学期开学前后,坚决查处教师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微腐败”行为;在寒暑假期间,针对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等现象,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将整治“微腐败”与“四零”承诺相结合,坚决遏制在入学、分班、排座、评奖评优、选班干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现象。
从严查处师德失范、顶风违纪行为。从2018年秋季新学期开学起,重点整治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行为,对存在“微腐败”行为的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在教师资格准入、教学评价、评职晋级、考核聘用、推优评选、表彰奖励等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对顶风违纪的教师及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惩处,让每位教师知准则、有敬畏、守底线,形成恪守师德“底线”的坚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