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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传统村落和名建筑,我市有五处上榜!

2017-11-30


       日前,江门市住建局、江门市城乡规划局、江门市文广新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命名2017年江门市传统村落、江门市名建筑的通知》,命名7条村为江门市传统村落,5座建筑为江门市名建筑。

传统村落和名建筑入围榜单
上榜的江门市传统村落有7条,分别是:
蓬江区潮连街道办卢边村
台山市斗山镇横江村
台山市端芬镇东宁村
台山市汶村镇汶村
台山市四九镇东方村委会永庆村
开平市塘口镇北义村委会仓东村
鹤山市龙口镇霄南村

上榜的江门市名建筑有5座,分别是:
蓬江区潮连街道办洪圣殿
蓬江区环市街道办华丰古庙
新会区古井镇吴氏宗祠(含文炳阁)
新会区双水镇张将军家庙
台山市李星衢纪念学校章华楼

       据了解,上榜的市级传统村落、名建筑将会获授挂牌,并按照传统村落5万元、名建筑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相关部门要求,补助资金要求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保护规划编制、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防灾安全保障、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名建筑的保护修缮等方面。



       《通知》要求,传统村落、名建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对获得称号的传统村落、名建筑进行保护和监督管理。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应当保持和延续其历史风貌、传统格局、街巷肌理、空间尺度,保护与之相联系的建(构)筑物等物质形态和环境要素,维护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名建筑的保护,应当符合保护优先、修旧如旧、安全使用的要求,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应符合文物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因保护不力使其历史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江门市住建局会同江门市规划局、江门市文广新局将予以公布,并责成所在地县人民政府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情况继续恶化,并完善保护措施,加强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