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江门市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对标省、江门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工作任务要求,扎实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改革试点工作。
在扎实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改革试点工作中,台山市以加强治理,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基础为先,不断优化“两委”干部队伍结构,高标准完成了313个村(社区)换届工作,共选派33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并配套成立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实现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以深化改革,激发农村集体发展后劲为主抓手,全面完成全市17个镇(街)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人数68万人,完成实测耕地面积88.2万亩。
此外,台山市还不断创新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项目建设,探索村组联营模式,出租厂房参与入股分红,并大力推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及手机端APP应用,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模式,提高交易效率。2021年全市各镇(街)农村集体“三资”中心进行资产资源交易1284宗,承包总额6.14亿元,实现承包总额增值2.74亿元,增幅达到2倍。全市有44条薄弱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已超10万元,完成60%薄弱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的任务。
台山市还立足“农业大市”的基础条件以及发展成果,创建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2个、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21个,建设4个省级、7个江门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10个,培育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2个,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10个,“三品一标”认证产品28个(包括4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粤字号”农业品牌24个,培育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5家,推动三产融合发展带动集体经济转型升级。通过产业推动,助力农村集体经济转型,激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源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