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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 台山市1.3万名残疾人受惠

2022-05-07


  为进一步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我市积极推进十件民生实事实施,不断加大残疾人保障资金投入,近日市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同意提高2022年台山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复函》,自2022年1月起,我市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

  自2022年1月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原来200元/人/月提高到220元/人/月,重残护理补贴标准从原来250元/人/月提高到280元/人/月,提高后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高于全部省基础标准。

  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困难残疾人2917名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及智力残疾人10349名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本次提标全市将有超1.3万残疾人受惠。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因年龄、自身状况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可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和银行账户原件,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代办人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