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农校的行政负责人。校长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水平。校长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镇党委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坚持农校的办学方针,全面完成农校的各项教学任务。
2、主持学校行政会议,领导教导主任、后勤主任开展工作,注意培养业务骨干
3、建立、健全和督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订农校工作计划。组织各项工作的检查落实总结。
4、管理学校的人事工作,统筹安排各部门及教职员工的工作
5、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组织管理好学校的校舍及设备和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关心搞好师生生活。
6、抓好学校的生产劳动和勤工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