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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严管厚爱 “厂中厂”大整治大提升

2019-09-16

“厂中厂”由于一个厂房进驻多家企业,给安全体系构建、安全设施建设等带来难度,是安全隐患较为严重的特殊对象。822日下午,大溪镇召开“厂中厂”提升整治大会,传方法,亮态度,明措施,严管厚爱,实现“厂中厂”安全指数大提升。

会议伊始,大溪镇特意邀请市消防大队参谋陆秀逸,从典型火灾案例、“厂中厂”常见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消防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等方面,为200多名“房东”讲授了专业的安全知识,让他们获益匪浅。

据了解,大溪镇目前拥有约222家“厂中厂”出租方,这200多家厂房,足足“塞”进了约814家承租企业。这些厂房的安全隐患比较突出:承租企业“低小散”,为了扩大自身生产空间,往往侵占消防通道、堵塞逃生通道;建筑承重普遍超标,各种重物摆放随意无序,建筑安全堪忧;管理缺失,“房东”和“租客”只顾自身利益,对安全问题不管不顾,消防设施缺损、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隐患成为“通病”。

针对全镇“厂中厂”现阶段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大溪镇出台了一系列严管措施: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报备到镇应急办;加强企业的主体意识和管理能力,出租方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安全员,每家承租企业也须各自单独配备一名安全员;实行“厂中厂”亮牌制度,在厂房最显眼位置悬挂展示一张汇集承租企业基本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等信息的牌匾。此外,大溪镇将进一步加强“厂中厂”的排查和整治,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先关停再整改,并把责任追究到人;启动安全知识大轮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丰富他们的安全知识。

大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林锋在大会上指出,“厂中厂”的风险越来越高,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企业负责人对安全业务不掌握、安全投入不舍得和安全管理不重视。林锋强调,要对“厂中厂”规范管理,明确“怎么租”和“可以租给谁”的问题;常态培训,破解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对安全的一知半解、自以为是、经验主义和“不懂、不愿、不会”的问题;集中整治,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该关停的关停,该拆除的拆除。林锋再次强调,对“厂中厂”安全隐患的整治,不整改完成,决不罢休,企业负责人更要明白安全问题没有退路的道理,必须主动整改,实现转型升级。

一方面是“严管”,另一方面,大溪镇也注重“厚爱”。大溪镇正利用“飞地”、“工业地产”等模式,大力推进小微园建设和老旧工业点改造,预计未来的35年内,可以提供200300万平方米的工业空间。届时,企业不用“蜗居”在一幢厂房里,拥有合法、规范、科学的标准厂房,从根源上减少“厂中厂”。此外,大溪镇还将加大对规上企业、成长型企业的服务工作,在政策、技术、用地、用电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助推企业实现新发展。

附:温岭市“厂中厂”专项安全整治

五个必须、十个不准

一、“五个必须”

厂房出租方和承租方同为“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五个必须”。

1、必须有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出租方根据出租规模,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一人以上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和协调整个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承租方根据行业和企业人数,必须确定一人以上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出租方和承租方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并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必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出租方和承租方要建立隐患排查联合检查制度,承租方对承租区域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出租方对出租区域和公共区域、交叉区域等全部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总责。

4、必须强化应急演练。出租方要召集承租方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全员应急演练,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提高厂区整体应急救援能力。

5、必须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抓好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新招员工必须要经过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才能上岗。

二、“十个不准”

租赁厂房要严格执行以下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厂房一律不得出租和承租:

1、不准出租违法建筑的厂房;

2、不准出租鉴定为CD级危房的厂房;

3、不准出租防火分隔不到位、防火间距不达标、安全出口设置不规范、安全设施未配齐、建筑结构承载力不达标的厂房;

4、不准出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厂房;

5、不准出租消防等级不符合生产要求的厂房;

6、不准将厂房出租给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

7、不准将厂房出租给应予关停的重污染、高耗能企业及未经审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8、不准将厂房出租给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未经检验合格和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企业;

9、不准将厂房出租给存在“三合一”等其它重大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风险的企业;

10、不准在地下室、架空层办厂和存放油漆、胶水等危化品。

 

大溪镇“厂中厂”专项安全整治

工作要点

三必拆:

1、占用消防车道或防火间距的违法加建必须拆除;

2、影响结构安全的违法夹层、加层必须拆除;

3、影响建筑排烟的内井顶棚等违法加建必须拆除。

三必隔:

1、住人部分与车间、仓库位于同一建筑内的,必须实墙隔离;

2、员工宿舍与其他建筑距离不足6米的,必须实墙隔离;

3、危化品、易燃易爆品储存区与生产区必须实墙隔离。

三必清:

1、楼梯间等疏散通道物资必须清离;

2、安置在二层以上的冲床、车床等重型生产机械设备必须清离;

3、承重物资过载必须清离。(浸漆车间必须加固;未按规定设计现浇厂房承重每平米不得超过300公斤,空心板承重每平方不超过150公斤,未按规定设计现浇厂房定子等重物堆放不得高于50cm,空心板重物堆放高度不得高于25 cm,并靠承重梁堆放。)

三必管:

1、电气线路、设施、设备、器具等重点对象必须有人管;

2、锅炉房、喷漆、烘箱等重点部位运行时必须有人管;

3、电焊气割、用火、用油、用气等重点环节必须有人管。

三确保:

1、确保专人从事厂区安全管理工作(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组成,由出租方负责实施);

2、确保厂区、宿舍有两个以上安全疏散通道;

3、确保常闭式防火门完好并常闭不上锁、不封堵;消火栓、消防喷淋、火灾报警等设施完好无遮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