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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2017-04-18

    按照市农委的安排部署,我区以专业大户骨干人员、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人员等为培育对象,选拔了年龄不超过55周岁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职业农民培育。

    一、主要任务:

    1、开展示范培育。完成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培养。

    2、探索建立培育制度。实行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强化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协同”培训,对符合条件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并配套创设相关政策予以扶持。

    3、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各类成人学校的作用,统筹利用好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社会化教育培训资源。

    二创新培训过程 

    1、创新培育模式。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要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强化分类指导,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分类分产业开展培训,做到“一班一案”,建立指导员制度。要注重实践技能操作,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

    2、创新培育内容。加强教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选择科学、权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教材。要参照农业部发布的培训规范,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培育工作。要对农民实际需求开展摸底调查,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育计划。培育机构课程设置要符合农民特点和学习规律,教学实践活动要形式多样,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

    3、创新培育手段。适应现代远程在线教育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与考核评价等,开通新型职业农民网络课堂。

    4、确保实施效果。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培训规范,参照培养目标和内容,指导开展培育工作;保证参训农民人手一套教材,不得以简单讲义、技术明白纸等代替;在培育之前要开展摸底调查,根据农民实际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育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培育工作;培训机构设置课程要适应农民特点和学习规律,要根据农忙或农闲时间,来决定不同形式的教学活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加强与参训农民的互动,做好后续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