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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示范中等职业学校第一批立项建设学校名单公布

2018-10-19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下文公布了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第一批立项建设学校名单25所、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第一批立项建设专业名单30个。

      上述三部门要求,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四川省关于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精神,深刻认识到四川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示范”建设计划)是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履行管理和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沟通,规范管理,并在政策、管理、人力和资金等方面加大对项目学校的支持力度,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充实我省优质职教资源,提升中职办学水平和质量。

“双示范”建设计划项目学校要围绕川教函〔2018〕301号文件拟定的重点建设任务,并根据学校及专业特色和实际,科学制定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有效、落实落地。各地要组织专家对项目学校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论证,确保项目预算科学合理、管理措施具体科学、建设责任落实到位和管理指导规范健全,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各项目学校要强化目标导向和过程管理。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将通过项目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终期验收等方式,对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检查、验收不合格者,将收回或核减财政资金,直至中止建设并取消建设资格。

      各地、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严格履行申报书中的相关承诺,加大对“双示范”建设计划项目的投入力度,将建设计划所需的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建设资金充足到位。项目学校要积极吸纳社会、企业等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助推“双示范”项目的建设。各项资金管理及使用应符合国家及四川省有关规定,涉及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应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省上将统一组织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编制培训会(会议时间及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模版将另文通知)。项目学校及项目专业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需经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复后方可正式启动建设工作。批复后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将在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将作为项目建设、检查、验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