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以创建作风建设示范县为目标,抓住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狠抓问题整改,深入推进创建作风建设示范县和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并代表赣州市接受了省作风整治办督察组对集中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检查,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得到了省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一、注重教育塑造,做活三字文章
我县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从干部的思想教育入手,努力使干部成为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的人。一是做好“红”字文章,注重思想感化。通过在各单位张贴红色标语,开展“弘扬苏区精神、树立模范作风、推动苏区振兴”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科级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文章1100余篇,用苏区精神教育感化干部,让干部的思想得到升华,自觉投身到干部作风建设的活动中来。二是做活“廉”字文章,强化言行示范。我县开展了以廉政“巡讲”、廉政“巡访”、廉政“巡演”为主要内容的廉政“三巡”活动。开展“红色讲堂”36场,走访群众、干部家庭、企业300余次,解决实际问题1600多个,举办了 “送戏下乡”52次,在全县营造了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三是做活“警”字文章,拉起警戒防线。将发生在身边的警示案例编印成册,印制了5000余份发放到全体干部手中,通过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召开新任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廉政座谈会,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主题演讲比赛等,让勤政廉政观念潜移默化地渗透于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心灵中,警醒自己的行为,促进党员干部思想纯洁。
二、注重行为规范,强化三项监管
我县紧紧围绕“治理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这个工作重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以自查为基础,以自纠为手段,强化了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社会监督,承诺在先。我县注重社会监督效果,让干部作风建设公开亮相,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全县所有单位、乡镇区就创建作风建设示范县和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在政府网站、各单位门户网站以及党务政务公开栏向全社会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同时,还组织了国土、房管、城建、民政等15个重点单位负责人在县电视台进行电视公开承诺,开通政风行风热线,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47个。二是强化自身监督,查纠到位。查摆问题“不留死角”。按照“七查七看”的要求全县共形成了4000余份问题查摆书面材料,召开了129次民主生活会和9次专题班子会,共查找问题618项;召开座谈会96场、走访群众956名、发放调查问卷3万多份,征求意见715项和建议165项,根据分类,原汁原味地反馈到了有关单位和个人。一些单位还创新了查摆问题的方式,如县人民医院开展了“月号脉”活动,每月对患者发放调查问卷,由他们对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医风医德等方面“诊脉”。分类整改“一步到位”。各单位将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了分类梳理汇总,建立了“七类”台账,落实了责任人,规定了整改时限,明确了整改目标。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开出了“处方”,并对当事人和责任单位下发“诊断书”,实行单位领导挂点督办,以确保各类问题能在可控、可查、可督的范围内进行积极整改。比如:县工商局建立了车辆“车务通”GPS管理系统,解决了工作车辆难管理问题,县质监局建立了40个重点企业结对服务机制,提升了服务企业的效率,针对农村基层干部违规侵占涉农资金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自查干部27人,上交资金15万余元。三是强化组织监督,惩处必严。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县组织了3次阶段性工作专项督查、11次明查暗访,检查范围涵盖全县所有单位和部门。对活动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及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根据《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和《机关效能扣分预警制实施办法》进行责任追究。今年以来,我县共下发扣分预警、效能问责通报7次,对63个单位和乡镇实施了机关效能建设扣分预警和相关责任追究。受理了群众投诉15件,下达督办函12件,查处了3起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众上访案件,给予了相关责任领导相应的组织处理,对1名乡镇党委书记工作作风漂浮、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注重作风养成,开展三项活动
我县积极创新工作载体,扎实开展三项活动,积极引导了广大干部养成良好的作风。一是开展科学调研活动。为科学分析我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找准制约兴国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主要症结,我县开展了“深入调研谋发展,集思广益促振兴”主题调研活动,县纪委还专题调研了“干部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召开了5场专题调研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519份,收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30个,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2份。二是开展“三创三争”活动。通过深入调研,明确了争创“作风建设示范县”的工作目标,开展“三创三争”活动。在服务窗口创建优质服务、规范高效的示范窗口,实现政务公开、窗口服务、事项办理、效能管理四个“标准化”;在行政执法部门创建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的示范单位,实现执法行为、自由裁量权、廉能风险防控的三个“规范化”;在乡镇创建亲民为民、和谐发展的示范乡镇,实现服务群众、干部监管、致力安康三个“常态化”;开展争做服务大局的先锋,争做务实创新的表率,争做清正廉洁的标兵的活动,进一步检验了干部的作风和作为。三是开展革除“五大陋习”活动。结合集中整治活动,针对干部作风中较为突出的“讲阔气、比排场”、“轻事业、重玩乐”、“走过场、混日子”、“喜钻营、好投机”、“耍权术、谋私利”等“五大陋习”,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健全了专帐单列、定期申报、月清月结、预警函文等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了明察暗访,积极开展了自查自纠。自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干部作风中存在的陋习得到了根本性的好转,也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一致赞许。
四、注重制度约束,健全三项机制
我县在抓问题整改的同时,从创新机制入手,不断建立健全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工作格局。一是健全阳光运行机制。为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城市规划建设、国有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创新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选定国土、交通、财政等8个部门作为重点领域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试点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实施定点督导,在实现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化的基础上,在全县各单位全面推广。另外,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我县在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的前提下,进行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将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办结时限再缩减50%,并要求各单位向全社会公开作出承诺。二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针对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了《公务接待费用限额管理和定期申报制》、《兴国县遏制违法违章建房十条禁令》、《关于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兴国县党风廉政建设八项制度》、《兴国县日常廉政监督管理规定》等,真正做到了源头治理、防范未然。三是健全效能问责机制。新修订出台了《兴国县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5个方面22种情形列入问责范围,对干部作风中存在69种突出问题,视具体情形实施效能责任追究。对年终考核情况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达标且排名倒数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全体在岗干部给予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