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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开展2017年度退役士兵培训 工作

2018-12-25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促进我市广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充分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11号)、和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民发〔2015〕40号)、中共兴仁县委办公室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仁县复员退伍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办通〔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符合有关条件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一年内本着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政策开展培训工作,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兴仁籍当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学校由兴仁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和兴仁市兴黔驾驶培训学校共同承办,培训专业有汽车驾驶技术(指小车驾驶培训C1)、计算机应用(现代办公软件、图形处理)、电子技术应用(家电维修、电工)、机械加工技术(钳工、焊工)、汽车检测与维修。2017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人数为107人,截止12月15日,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为87人,其中,参加兴黔驾校承办的驾驶培训专业的人数为76人,参加民族职业技术学校承办的其他专业人数为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