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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积极围绕生态建设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9-03-19

    近日,埇桥区国土资源局出台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明确了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助推乡村振兴的四项措施。
   着力保护乡村生态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根据全区实际,适时对土地整治规划、矿山修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进行评估完善指导全区自然生态保护治理工作,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力争在完成2019年21个废弃矿山治理计划的同时,谋划好2020—2022年废弃矿山规划,让更多的废弃矿山披上“绿装”。生态系统修复的原则,积极推进塌陷区综合治理。尽快完成6个塌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应搬尽搬,应拆尽拆”的原则,加快蕲县、桃园、大泽乡、芦岭等涉矿搬迁乡镇积极推进的搬迁安置工作,消除塌陷区安全隐患,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着力强化耕地资源保护,提高和谐发展的支撑能力。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永久性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明责等措施。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赔偿”原则,探索建立耕地生态补偿工作机制。大力实施补充耕地项目,严厉打击非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71288.08公顷。
  着力推进农村综合治理,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原则,结合全区美丽乡村建设,组织乡村规划编制工作。以增减挂钩为抓手,与控制违建相结合,用足用好拆旧安置政策,有序推进农村空心村治理,积极引导农户向集镇、安置区集中,解决农民建房“零、乱、散”等突出问题,营造生态友好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增减挂钩交易指标交易,将交易收益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民生事业发展,激发农村发展的活力。在村庄规划上,综合考虑当地产业布局、生活习惯,预留足够的产业发展空间和生活设施用地。
  着力推进农村土地资源管理改革,为乡村发展注入活力。积极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结合自然资源机构改革,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实现多规合一,强化空间用途管制、协调城乡发展布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紧紧围绕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的要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研究出台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使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戚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