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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物多样性 助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2017-12-07



崇明地处长江入海口,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岛屿生境,为众多的野生动物,特别是迁徙候鸟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每年数以百万计的迁徙候鸟在崇明地区过境停歇、栖息繁衍和越冬,承载了全市超过70%以上的水鸟种群数量,使其成为上海市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区域之一。

为切实做好崇明世界级生态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崇明区人民政府已将全区划为野生动物禁猎区;专门成立了区级野生动物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坚决打击非法捕猎和经营野生动物行为;组织人员开展“占全球种群数量1%以上水鸟物种数”监测;以“爱鸟周”、“世界湿地日”和“野生动物保护月”等为载体,开展丰富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工作措施

1、划定野生动物保护禁猎范围

2016年,区人民政府将全区范围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并设立24小时热线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追究刑责,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50只以上、100只以上分别立案为重大和特别重大案件。努力打造成鸟类天然博物馆和候鸟天堂。

2、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机制

2017年,抽调区公安、工商、林业等10余名业务骨干,成立了崇明区野生动物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区野生动物保护日常巡查和综合执法;充分发挥乡镇林业养护员和专职森防员的巡查作用,开展野外巡查和清网行动。同时,区政府与各委办局、各乡镇及市属在崇企业集团签订《2017年野生动物保护目标责任书》,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及相关单位的绩效考核范围。

3、加大非法捕猎检查执法力度

开展春季迁徙候鸟、夏季蛇蛙类、秋冬季“百日护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猎捕、运输、贩卖、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加强对集贸市场、马路市场、餐饮场所非法销售、经营野生动物的执法检查。 

4、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不同媒体,在全区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并依托“爱鸟护鸟你我同行”、“候鸟之驿——我守护”等主题活动,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景点”的“三进”宣传,全面提升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5、开展水鸟监测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

依托市级野保专业机构建立专业监测队伍,开展“占全球种群数量1%以上水鸟物种数”的逐月野外监测工作。初步建成区级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等相关工作。

 

发展对策

1、完善鸟类监测机制,开展栖息地修复优化,健全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网络体系

一是坚持开展崇明生态岛鸟类监测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监测网络。开展1%水鸟物种监测等专项监测同时,优化完善鸟类监测覆盖面,将绿林地、农田和城乡区域纳入监测范围,研究开展林鸟的调查监测工作。在开展监测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重要栖息地定点监测,掌握崇明区域内水鸟栖息的时空变化动态及其栖息地演替过程。

二是建立崇明生态岛鸟类监测数据信息和管理平台,探索建立鸟类监测数据信息共享制度和社会发布制度,为相关行政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同时提高公众对于野生动物资源动态的关注度。

三是开展鸟类栖息地生境修复与优化工作。在诸如北六滧-北八滧等区域,堤内留部分土地开展生境修复与优化,为鸻鹬类水鸟的提供永久或临时的栖息地,堤外开展互花米草整治工作,还鸻鹬类水鸟一片栖息地,为崇明本岛2020年“1%水鸟物种数”达到10种目标提供保障。 

2、加强宣传,培育观鸟产业链,建立野生动物生态产业体系

一是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保护社会氛围。通过“爱鸟周”、“保护月”等野生鸟类保护宣传活动,筹拍各类野生动物公益宣传片、记录片、影视片,组织“线上欣赏+线下导赏”的“爱鸟护鸟”专题活动等形式,深入开展鸟类保护科普和宣传。同时将爱鸟护鸟活动与“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通过“候鸟之驿—我守护”主题活动,号召全区党员从自身做起,保护野生动物,拒食野生动物,从身边的朋友、亲戚做起,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普及鸟类保护知识,引导农户科学防鸟害,树立正确生态文明价值观,激发全区人民作为“候鸟天堂”主人的自豪感。

二是培育以观鸟为核心的生态旅游产业,提升崇明生态岛旅游品质。野生鸟类资源是大自然赋予崇明生态岛的世界级的自然禀赋,要改变崇明部分地区根深蒂固的“乱捕、乱卖、乱食”野生鸟类的陋习,积极培育以观鸟及湿地自然体验为核心的生态旅游产业。引导具有一技之长的猎户等人员,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鸟类识别技能,从事生态导赏、旅游讲解等工作。同时,通过改造苗圃、田园环境,吸引珍稀野生鸟类栖息,鼓励农家乐提供多种经营,利用丰富鸟类资源,在保证不影响鸟类栖息的前提下,建设一批观鸟基地、拍鸟基地,吸引观鸟爱好者、摄影爱好者,提供餐饮、住宿、导赏、交通等一条龙服务,形成观鸟拍鸟生态旅游产业,提高农民收入。 

三是设立“生态补偿基金”和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野生动物保护职能部门应联合相关高校开展野生鸟类偷食庄稼、祸害果园和鱼蟹塘相关题课研究,为设立“生态补偿基金”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依据。同时,政策性保险机构广泛开展野生动物致害农作物的前期调研,出台保险产品,为逐步缓解野生动物保护与农户经济利益之间矛盾摸索途径。

3、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健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系

一是健全执法队伍和收容救护体系。通过设置“生态就业”工作岗位,进一步完善区、乡(镇)、村(居)三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系。建立“分工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运转高效、打击有力”的崇明世界级生态岛野生动物综合执法管理体系。在完善区级救护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建立乡(镇)级收容救护站,健全收容救护体系。

二是制订崇明野生动物禁猎区管理办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建立禁猎区日常巡护制度和专业巡护队伍,优化完善禁猎区破坏野生动物案件手续和程序,强化各部门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联勤联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结合治安管理、森林防火等工作,探索在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内的“技防”手段。着手建设崇明野生鸟类收容救护基地,有力保护野生鸟类资源。同时联合公安部门对采取“躲猫猫”方式逃避处罚的外地人员,纳入“社会诚信体系”或“黑名单”。 

三是着力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综合执法水平。区野生动物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切实加大对餐馆饭店、集贸市场、交通运输等环节的检查力度,阻断非法运输、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的链条,多环节强化监管,进行综合整治,全面遏制乱捕滥猎乱食等违法行为,提升崇明生态岛野生动物保护综合执法水平。

4、创新工作思路,整合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社会参与体系

建议通过社会服务购买的形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重要野物动物栖息地巡护工作,发挥其社会监督的作用,使其成为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有益补充。设立专项奖励资金,鼓励村民和市民关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积极举报非法猎捕、贩卖、食用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努力形成全民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