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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清晰 问题摆明 责任落实

2018-08-04



  ---许村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第二阶段工作全面开展

  从7月30日至8月2日,短短4天时间内,许村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第二阶段工作,在前期认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迅速展开,对辖区内掌握的40家(前期已自行关停2家)培训机构进行第二轮巡查,并及时召开了由各培训机构负责人和村(社区)网格员参加的分类治理和全面整改会议。

  7月30日一早,由许村镇教育分管副镇长于丰带队,会同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公安、消防、安监、人社等多个部门,开始对辖区内的40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第二轮巡查。对各培训机构进行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内容的认定,对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核对,暑期培训是否提供餐饮的询问及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调查,以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和安全隐患的排查等等。各职能部门按照预先制定的检查方式,各司其职,查出问题就向机构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把问题摆在面上。通过两天的检查,发现又有3家机构已经自行关闭,2家暑期未进行招生,9家超范围经营或工商注册地址有变更,还有11家处于无证无照经营中。巡查组在巡查过程中,还把海教〔2018〕170号关于公布《海宁市营利性文化课程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分发给各个机构,并根据海教〔2018〕163号关于印发《海宁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不同情况的培训机构做出了引导、整顿和暂停经营的不同处理。

  8月2日上午9点,在许村成校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由职能部门、培训机构负责人及村(社区)网格员参加的分类治理和全面整改会议。通过第二轮的巡查,将已掌握的校外机构进行分类,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思路开展分类治理。本次会议由镇教育分管副镇长于丰主持,并首先向参会的人员解读了海教〔2018〕163号关于印发《海宁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强调了网格员的作用,在治理的第二阶段,网格员要对所属区域内,实施一周一查,一月一报的制度,无论是老机构的整改,还是新机构的建立,都要登记在册,并在每月20日前上报,没有培训机构的村(社区)也要施行零上报制度。然后许村成校副校长(兼联络员)张鸿杰:解读了海教〔2018〕170号关于公布《海宁市营利性文化课程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明确了校外文化课程培训机构的定义和文化课程培训服务的内容。之后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办主任马明刚就办理和变更营业执照等相关问题作了解释,镇消防中队队长俞伟林也对培训场所消防工作的注意事项作了说明。

  在本次会议上,还下发了办证告知书、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责令改正通知书、无证有照校外培训机构责令改正通知书、规范经营承诺书。会后,有21家违规的培训机构当场签署了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意愿,并承诺在8月底前完成相应整改。31家机构当场签署规范经营承诺书,承诺按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校外培训活动。

  会议结束后,个别需整改的机构还主动和在场的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和咨询,表现出希望通过整改能合理合法的从事校外培训这一行业的意愿。从中不难发现,从业人员意识的转变,更能促进行业的提升,这也证明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已初见成效。

【许村成校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