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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江山港省级湿地公园将建

2019-01-09

       1月5日上午,笔者从市林业局获悉,浙江省林业局同意我市江山港省级湿地公园的建设,这对我市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大花园建设等具有重要作用。

  众所周知,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享有“地球之肾”的美誉。江山港又称须江,发源于市境南端浙闽交界处的苏州岭(海拔1171米),由南向北穿行山地丘陵之中,贯穿市境中部。湿地水系属钱塘江流域,河流自然,水质清澈,生态区位重要,文化底蕴深厚,湿地生态系统典型。

  据了解,这次省林业局同意在省内12个县(市、区)建立省级湿地公园。其中,江山港湿地公园规划建设期限为2019年至2023年,自南向北穿越我市,涉及江山港干流、峡口水库及沿江洪泛、山林等区域,总面积2143.75公顷,其中各类湿地面积1479.88公顷,湿地率69.03%。湿地公园内有河流湿地、洪泛平原湿地、森林沼泽、草本沼泽湿地、库塘湿地等湿地景观组成,湿地公园内生物多样性丰富,有野菱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小天鹅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浙西南生物多样性的集中分布区和重要的水鸟栖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