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三服务”活动开展,精准服务企业,提升企业发展信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夯实“五倍增、五提高”基础,同时利用好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作为我市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平台,近日,"学堂"在江山木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内举办了江山市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培训活动。

江山市科技局副局长何新标首先简单介绍了本次培训活动举办地——浙江省江山木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基本情况。此次活动是我市木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作为产业服务平台首次承接大型培训活动,履行产业服务职能。目前,综合体已处于基础建设收尾阶段,部分机构,如:林业服务中心、衢州市方圆林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江山雷钧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等已对外开展服务。
随后,何新标副局长对来到现场的各位企业负责人针对今年的申报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希望各企业相关负责人均能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仔细研读高企认定办法,扎实准备申报材料,争取一次性通过认定。而对于今年需要复审的企业,在材料准备过程中同样不能松懈,在总结以往申报经验的基础上,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本次培训活动“学堂”聘请了科技局高新科负责人、税务局企业税务工作负责人、江山浩然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专家担任主讲教师,他们分别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研发费用财务归集操作三个方面展开教学。共有包括各有关部门、经济型乡镇、规上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相关负责人120余人参加活动。
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为5月至9月,开展此项培训活动旨在为之后的申报工作做足准备,引导企业了解最新高企认定政策,提高企业对申报工作的重视程度,解决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以期我市企业无障碍、无难点、高认定率的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从而实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持续增长,以此达到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抓手,促使企业转型升级,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的最终目的。
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17〕28号)文件精神,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以下政策:
1、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通过拍卖、转让、兼并等方式新增工业用地(不含政府出让)并达到相应投资强度要求的,市财政按照拍卖、转让、兼并发生当年度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的15%给予补助。
3、经税务部门核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高于规定下限标准的,对实际投入高于下限标准部分给予10%的补助。
4、每年可获得10万元创新券额度,对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达到3%、5%、7%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再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5、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增加授信额度,在认定当月开始12个月内的新增贷款(按上年度月平均贷款计算),市财政按照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贴息补贴,同一企业补贴不超过20万元。
6、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