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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产业人才提升工程

2019-08-03



索引号:
 
01020201/2019-102444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19-07-29
发文字号:
 
江人才办〔2019〕2号
公开内容:
 
决策公开
标题:
 
江山市“蜂产业人才提升工程”专项资金补助办法

江山市“蜂产业人才提升工程”专项资金补助办法

蜂产业是我市农业传统产业,养蜂规模已连续27年位居全国各县(市)之首。为进一步发挥我市蜂产业优势,以蜂产业人才推动蜂产业振兴,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希望之光”计划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行〔2018〕42号)等有关要求,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特制定本补助办法。

一、主持单位

经江山市委组织部部委会议研究,决定委托江山市养蜂产业化协会作为江山市“蜂产业人才提升工程”项目的主持单位,并由该协会具体负责项目的资格审查、技术把关、现场核验、政策兑现等工作。

二、申报原则

申报原则:公开申报、择优选择、统一审核;先申报、先实施、再验收;统一补助和总额控制。

三、补助程序

补助程序需由实施主体提交项目实施备案表、资金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养蜂产业化协会初审合格后,报市委人才办与市财政局联审复核,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再下拨专项补助资金。

四、奖补细则

(一)蜂产业人才技能培训

实施主体:江山市养蜂产业化协会

1.邀请专家开展养蜂技能培训。在项目实施期间,对聘请专家教授在江山市举办标准化养蜂、现代化养蜂、新式蜂机具、蜜蜂授粉、中蜂新法饲养、蜂产品保健等技术培训,验收后可按下表标准给予适当补助。经费使用范围包括:租用场地、劳务费用、师资费用、会议餐饮、资料与文具、示范蜂机具采购等。授课时间须半天以上。

奖励补助标准如下:

序号

讲师层次

培训学员人数

结课方式

奖补数额

1

省级以上领军人才

80人以上

理论授课、操作示范

1.5万元

2

20-80人

理论授课、操作示范

1万元

3

衢州市级高层次人才

50人以上

理论授课、操作示范

1万元

4

20-50人

理论授课、操作示范

0.8万元

5

江山市级高层次人才

50人以上

理论授课、操作示范

0.8万元

6

20-50人

理论授课、操作示范

0.6万元


2、组织外出养蜂技能培训

由市养蜂产业化协会与高校、科研院所或省级以上行业组织合作,统一组织我市蜂产业相关人才(包括蜂农),到外地进行专项技能培训或考察学习。相关费用开支由专项经费支出,包括: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会务费、资料费、师资费等。相关开支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程序:由项目实施主体填写附件2《“江山市蜂产业人才提升工程”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和附件3《江山市蜂产业人才技能培训备案表》,并提供蜂农培训班签到表、讲课老师资质等级证书、培训班图片、人才外出培训或考察的文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奖补金额:本项目奖补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5.5万元。

(二)养蜂产业人才引进和蜂产业人才科研成果奖励

奖补对象:

(1)2018年-2020年期间,蜂产品经销加工企业引进蜂学、食品加工、生物工程技术与食品质量检测等相关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服务合同,且已经服务企业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江山缴纳社保时间)。

(2)2018年-2020年期间,蜂产品加工企业通过人才引进与技术合作研发的新产品,新获得“健字”号产品批号,完成产品升级换代,可申报人才科研经费补助。

申请程序:人才引进1个月内需向市养蜂产业化协会填写附件4《江山市蜂产品企业引进人才备案表》;服务满一年后填写附件2《“江山市蜂产业人才提升工程”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并提供人才身份证、劳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人才等级证明等材料。“健字”号产品科研经费补助必须提供上级有关部门“健字”号正式批文。

奖补金额:本项目奖补总额原则上不超过9万元。人才引进每人奖励1万元,人才科研经费补助每个“健字”号产品奖励2万元。

(三)创建蜜蜂授粉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奖补对象:被市养蜂产业化协会评定为“江山市蜜蜂授粉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蜂场。

以市养蜂产业化协会会员的蜂场为申报主体。在本市定地饲养和从事蜜蜂授粉业务的蜂场,通过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开展蜜蜂授粉业务,培养蜜蜂授粉技能人才。参加评选蜂场的基本要求:规模50箱以上,有授粉经验者优先;2018年-2020年期间要完成经济作物或瓜果蔬菜授粉面积累计达到500亩以上(不包括油菜)。

申请程序:申报时需填写附件2《“江山市蜂产业人才提升工程”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并提供蜂场规模证明、蜜蜂授粉合同(包括授粉品种、面积与时间)、蜜蜂授粉视频与图片。授粉期间必须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

奖补金额:本项目评定授粉示范基地原则上不超过5个。每个基地一次性补助3000元。本项目奖补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四)创建机械化养蜂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奖补对象:被市养蜂产业化协会评定为“江山市机械化养蜂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蜂场。

以市养蜂产业化协会会员的蜂场为申报主体。参加评选蜂场的基本要求:转地蜂场饲养规模要求150箱以上;定地蜂场饲养规模要求30箱以上。要举办1期养蜂新机具推广培训班,培养机械化与智能化养蜂技能人才。

申请程序:由市养蜂产业化协会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制定并提供国内先进蜂机具采购目录;申报主体根据实际需要,按目录采购相关产品(采购金额应该多于补助金额)并使用一年以上。申报主体必须填写附件2《“江山市蜂产业人才提升工程”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提供先进蜂机具采购发票、新型蜂机具使用过程的视频与图片、蜂场规模、推广培训证明等。并由市养蜂产业化协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

奖补金额:本项目评定的示范基地原则上不超过20个,其中转地蜂场不超过15个、市内定地蜂场不超过5个。本项目奖补总额不超过9万元,其中:每个转地蜂场一次性补助0.5万元,每个定地蜂场一次性补助0.3万元。

(五)创建中蜂标准化养殖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奖补对象:被市养蜂产业化协会评定为“江山市中蜂标准化养殖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蜂场。

以市养蜂产业化协会会员中蜂蜂场为申报主体。要求活框饲养、规模在80箱以上、有固定放蜂场地,且有60平方米以上培训教室,可接待蜂农参观学习,要求每年举办2期中蜂技术培训班,培养中蜂新法饲养技能人才。

申请程序:由市养蜂产业化协会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制定并提供国内优质中蜂蜂种、中蜂蜂机具等物资采购目录,申报主体根据实际需要,按目录采购相关物资(采购金额应该多于补助金额)并使用一年以上,要填写附件2《“江山市蜂产业人才提升工程”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提供购买发票、中蜂新技术培训班签到表与图片、蜂场规模证明、60平方米培训教室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并由市养蜂产业化协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

奖补金额:本项目评定示范基地原则上不超过5个,奖补总额不超过5万元,每个蜂场一次性补助经费1万元。

五、申报时间与地点

申报地点:江山市养蜂产业化协会(市区民声路7-3号),联系人:徐小美,电话15268069559,4012139。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2018年11月1日(省财政厅下达专项经费时间)之后符合本办法的,可以按照本办法执行。

公示:申报与评审结果将在“江山政务网”与“中国蜜蜂之都网”上公示。


附件1

江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一、顶尖人才

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相当于中国“两院”院士的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院士及外籍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海内外顶尖人才。

二、国家级领军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何梁何利科技奖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省特级专家;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三、省级领军人才

省“千人计划”人才;省“万人计划”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人才;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省级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省内外领军人才。

四、衢州市级高层次人才

省特级教师(功勋教师),省名中医(专家);衢州市级拔尖人才;通过考核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通过考核的衢州市“115”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省工艺美术大师、省“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及以上层次高技能人才、省“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衢州市级专家工作站带头人、衢州市级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衢州市内外领军人才。

五、江山市级高层次人才

通过考核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通过考核的衢州市“115”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江山市拔尖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课题或获得地市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前三位完成人)的人才;省教坛新秀、省医坛新秀、地市级名师名校长、地市级名医(专家);地市级“首席技师”、地市级工艺美术大师;企业的高级技师;企业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全日制硕士毕业或企业的 “985”大学(不包括二级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人才;连续三年纳税年薪2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用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市内外人才。


附件2

“江山市蜂产业人才提升工程”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

(盖章)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申报项目类型


申请奖励金额


申请理由与所做的工作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签名                           年     月      日

市养蜂产业化协会初审意见(需签署拟奖励等级及额度)






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市委人才办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报表一式4份,财务报帐一份,市养蜂产业化协会、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各留档存查一份。

填报人:                                  填报日期:



附件3

江山市蜂产业人才技能培训备案表

培训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课讲师姓名


讲师工作单位及职务


讲师联系方式


讲师职称等级


讲师对应江山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等级


培训人数


培训时间及场地


培训内容及形式


江山市养蜂产业化协会初审意见

签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附件4

江山市蜂产品企业引进人才备案表

企业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引进人才

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引进人才荣誉


职称等级


毕业院校及专业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合同签订时间(起止日期)


人才简历


江山市养蜂产业化协会初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人: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