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民宿产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
(送审稿)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全力推动我市“大花园”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民宿提升发展为基础,培育“民宿+”新型产业体系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动民宿经济集聚化、品牌化、智慧化、规范化发展,着力构建民宿业发展的人才、技术、要素保障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体系完整、特色明显、绿色高效的现代民宿产业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政府政策扶持、规划引领作用,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民宿开发建设。
(二)坚持分类指导、融合发展。结合各地资源禀赋、人文优势,推进民宿与当地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业态。
(三)坚持人才支撑、品牌发展。立足精品化、品牌化发展方向,做大做强民宿业,全面提升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四)坚持优化服务、生态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把民宿业培育成我市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发展的重要途经,全域旅游的重要内容和农旅板块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新兴民宿旅游目的地,打响富有衢州本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民宿品牌,培育一批“有主人、有情怀、有故事、有文化”的精品民宿。到2021年,全市新增高等级民宿200家,精品民宿1000家,民宿综合体项目15个,民宿经济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逐年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规划引领提升工程
1.加强顶层设计。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结合“钱塘江诗路文化旅游带”和“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建设,制定民宿产业发展规划,优化布局民宿产业。
2.推动集聚发展。全面开展自然资源、村落文脉和民宿发展现状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民宿产业重点发展区域,合理确定民宿示范项目和民宿集聚区、集聚带。
3.构建公共服务体系。一是优化乡村生态环境,用景区化理念提升村庄建设品质,拓展民宿经济发展新空间。将民宿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把精品民宿打造成为景区村庄的重要吸引物,带动村内旅游资源的整合升级。二是优化基础接待设施。建设美丽交通风景线。推动交通与旅游等深度融合,结合公路沿线自然风光及旅游资源,提高道路等级,建设美丽公路,使公路本身成为一道风景线。开行、开建直通民宿重点区域的专线车和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租赁站(点)并实现景观化,建设整洁、文明和优美的景区环境。完善乡村信息化建设。推进光纤到村,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在民宿经济发展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综合性游客接待中心、农副土特产品市场、旅游厕所、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完善旅游标志、公共信息标志,为游客提供快捷、方便、安全、舒适的设施条件。
(二)实施区域品牌打造工程
1.树立统一品牌。加快民宿品牌化发展,推进衢州民宿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策划品牌名称,打造极具衢州地方特色、符合“衢州有礼”城市品牌内涵的民宿区域公共品牌,通过实施统一品牌策略,增强衢州民宿的辨识度和知名度。
2.构建营销体系。加快构建民宿新型营销体系,深入研究“互联网+”背景下的民宿营销策略。重视民宿旅游大数据的作用,加快民宿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全市民宿OTA营销一体化管理。顺应新媒体营销趋势,策划系列活动和载体,发挥“名人效应”“网红效应”,利用“粉丝经济”“流量经济”为民宿赋能引流。
3.推广民宿“十个一”。重点开展民宿宣传“十个一”,即一个民宿区域公共品牌、一个形象LOGO、一句民宿旅游宣传口号、一部民宿专题宣传片、一本民宿主人故事集、一批民宿旅游精品线路、一个民宿OTA综合平台、一个民宿手机信息宣传平台、一批主题节会、一批图文画册。
(三)实施精品民宿示范工程
按照“新建发展一批、提标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集聚集约一批”的思路,推动民宿业品牌化、品质化发展,打造出富有人文魅力的衢州民宿。以《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浙江省地方标准为依据,加大指导力度,提档升级一批低端民宿和农家乐。
1.树立标杆,形成梯度示范发展。树立民宿行业标杆,实施衢州市高等级民宿培育工程,鼓励中高端民宿参与全省高等级民宿品牌创建,放大精品示范带动效应。到2021年,全市争取新增高等级民宿200家,其中省级白金宿6家,金宿12家,银宿30家,形成中高端精品民宿阶梯式发展的良好局面。
2.发展“民宿+”,促进特色示范发展。引导民宿差异化发展,避免单一流俗、千篇一律的同质化,深入挖掘,以“生态富氧”“古韵禅茶”“运动休闲”“时尚小资”等为特色主题,打造一批精品民宿。加大民宿产业文化融合的力度,通过“民宿+非遗”“民宿+艺术”“民宿+书屋”“民宿+民俗”等形式,植入衢州特色文化元素。强化民宿主人的作用,培育和凸显主人文化。
3.创新业态,推动产融示范发展。鼓励民宿进一步丰富内容,发展相配套的手工艺坊、茶艺坊、花艺坊、书法室等休闲业态。引导民宿在趣味性、参与性、体验性上下功夫,推进民宿深度体验,延长民宿产业链,提升民宿价值。
(四)实施招商引资“1215”工程
加大民宿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招优选强,注重对民宿品牌、民宿主人的甄选,吸引一批有实力,有经验的工商资本和管理团队参与衢州民宿发展。深入实施民宿招商引资“1215”工程。
“1”:各县(市、区)三年内引进1家以上国内知名品牌连锁民宿。
“2”:各县(市、区)在三年内创建2家以上白金级民宿。
“15”:全市在三年内要引进落成15个民宿综合体项目。
同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发展民宿,积极引导乡贤回归、大学生创业、艺术工作者等投身民宿领域,形成“农民个体”“商业投资”“公司+农户”“公司+集体+农户”等多元投资模式,激发民宿活力。进一步优化民宿营商环境,撬动有效资本,站上民宿投资的风口。
(五)实施“民宿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1.强化专项培训。大力推进育才强旅,深入实施“民宿主人”“民宿管家”等民宿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把优秀民宿主人优先纳入国家文旅部万名旅游英才、乡村旅游创业创新人才培训体系。
2.借力培养服务。依托省文旅厅、职业院校、民宿学院和行业协会,多层次开发民宿产业人才,重点培养有情怀、懂经营、善管理、讲诚信的民宿产业领军人才。依托“浙江民宿指导团”合作建立一支专业的衢州民宿经济发展导师队伍,开展民宿发展研究、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3.加大引才引智。对引进民宿经济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享受省市人才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改革创新。各级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破除民宿发展的瓶颈与障碍,推动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在不触及红线的前提下,鼓励尝试参股制、股份制等产权合作模式开发民宿,打通社会资本进入乡村的投资通道。
(二)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民宿提升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衢州市乡村休闲旅游领导小组,下设民宿提升发展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市文旅局,具体负责推进全市民宿经济提升发展的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市直各部门既要抓好本级民宿提升工作,又要对县(市、区)加强指导和考核,要发挥各自职责,整合配套相关政策和资金,形成推动我市民宿提升发展的整体合力。
(三)加强财政支持。切实落实民宿提升发展资金,重点用于高等级民宿创建奖励、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创建奖励、民宿品牌建设、营销推介和县(市、区)民宿发展工作考核奖励。对民宿实行精准“滴灌式”和“套餐式”扶持,将短期奖补与长远经营同步推进。对高端民宿综合体项目引进实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各县(市、区)每年要安排配套资金用于支持民宿经济提升工作。市、县两级安排的其他相关财政资金要向民宿经济倾斜。落实税收政策,按小型微利企业政策减免所得税。
(四)加强督考保障。建立健全督考制度,把民宿提升发展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发展工作考核中,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定期开展督查和考核。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行动计划,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落实。市资源规划、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金融、税务、通讯等相关部门单位也要加大出台扶持民宿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公安、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要简化审批、强化监管,促进我市民宿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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