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划调研表
一、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
单位:万个
类别 | 2014年 | 2016年预计 | 2018年预计 | 2020年预计 |
家庭农场 | 0.0119 | 0.0129 | 0.0144 | 0.0164 |
种植大户 | 0.05 | 0.055 | 0.065 | 0.075 |
养殖大户 | 0.15 | 0.152 | 0.155 | 0.16 |
农民合作社 | 0.1221 | 0.123 | 0.1235 | 0.1246 |
农业企业 | 0.0052 | 0.006 | 0.0065 | 0.007 |
二、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求数量
单位:万人
类型 | 2014年 | 2016年预计 | 2018年预计 | 2020年预计 |
生产经营型 | 0.055 | 0.06 | 0.075 | 0.09 |
种植业 | 0.04 | 0.045 | 0.05 | 0.06 |
畜牧业 | 0.01 | 0.01 | 0.015 | 0.02 |
渔业 | 0.005 | 0.005 | 0.01 | 0.01 |
专业技能型 | 0.06 | 0.07 | 0.08 | 0.09 |
专业服务型 | 0.06 | 0.08 | 0.09 | 0.1 |
莒南县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工作,规范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打造一支有文化、会管理、懂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促进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提升种植效益,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现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立足莒南农业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创新培育模式、提升培育质量,加快建立“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育规模
按照“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原则,探索建立“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打造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保障“两个安全”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2015年,根据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全县安排粮油(花生)专业、蔬菜产业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共275人。
三、报名程序与遴选标准
㈠、报名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农民自愿、村级推荐、镇街审核、县农业部门评议确定的三级报名程序。
㈡、遴选标准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高,有意扎根农村创业,示范带动能力强的非财政供养人员。
2、年龄55周岁以下,初中文化程度以上。
3、粮油种植20亩以上,年家庭收入5万元以上,且收入的80%以上来自农业。
4、愿参加培训,想参加培训,能够自觉、按时完成培训任务的。
5、有意愿留在农村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初高中毕业生。
四、实施内容
㈠、打造田间课堂,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平台
按照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班级设置标准和市农业局《关于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田间课堂建设意见》要求,立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要,本着方便农民学习、实践的原则,新建田间课堂7处。
㈡按标准设立班级,细化班级管理
按照培育任务需要和省、市有关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班级设置要求,立足培育产业,在全县7个乡镇分别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班,每班配辅导员、班主任各1名。为加强对培训班的管理,培训班将通过推荐、民主评议等形式,设立班长、卫生委员、学习委员和组长,以加强和细化班级管理,保证培育、培训的顺利进行。
㈢明确培训要求
严格按照“两点一线”培育方针,对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其中生产技能培训共42课时,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培训48课时。生产技能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按农时季节、作物生长节点开展田间课堂培训7次;现代农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营销、农业生态环境与美丽乡村建设等通用培训内容按照培训、考察的培训模式,分两期开展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3天。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集中培训按照省、市要求,实行异地培训,培训时间7天。
㈣严格认定程序,保证认定质量
培训结束后,经考试考核颁发莒南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证书;对申报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经莒南县新型职业农民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莒南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证书。
㈤创新培育机制
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通过理论讲座、实践操作、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坚持集中培训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课堂传授与示范基地培训相结合,系统培训与专项培训相结合,专家面授与各类媒体培训相结合。三是建立导师制度,在系统教育培训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对职业农民开展一对一教学指导和跟踪服务。
五、进度安排
㈠、准备阶段(2015年4月-5月上旬)
1、安排部署。2015年4月下旬,制定并上报实施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调查摸底。2015年4下旬-5月初,由各乡镇农技站牵头,采取自愿报名、村组推荐的形式,在全县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调查摸底工作。
3、选择培训对象。2015年5月上旬,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学员,登记造册,经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
4、建立培训学员和师资库。把在全县范围内选拔出来的学员和培训教师,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员和师资库。
5、征订编印培训教材。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需求,除征订上级统编教材外,组织专门人员编写通俗易懂的教育培训教材。
㈡、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5月-9月)
1、集中授课。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第一批)》要求,立足莒南实际,围绕花生产前、产中和产后发展关键环节研究教育培训内容,设置教学培训课程,每班每年根据农时季节培训,累计不少于90课时。
2、生产实践。组织学员到附近农业产业基地及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学习考察实习。
3、跟踪指导。安排教师定期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建立培训教师和学员的长期联系制度,并将跟踪服务指导情况作为培训指导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5年10月-12月)
1、考试评定。通过集中培训和生产实践后,对学员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合格证书。同时,对所有考试合格学员的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进行综合评定,对评定合格的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建立个人档案,列入全县新型职业农民人才信息库。
2、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模式、认定办法、扶持政策和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管理办法和政策支持体系,提交工作报告。
六、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以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广泛参与、农民自愿申请报名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发改、教育、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及各镇(街)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莒南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具体负责研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项目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尹继西同志任主任;二是组建由涉农单位有关专家组成的莒南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家培训团(见附件2),具体负责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技术培训、材料汇编等工作;成立莒南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评审委员会,严格认定程序,确保认定质量。
㈡、强化工作落实
县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争取在培育示范过程中,在财力、物力和政策允许的前提条件下,对县农广校办学条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建设等给予提升和完善;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在土地流转、财政支农项目和惠农政策、税收、金融、保险等给予扶持;对生产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基础设施改造、技术提升进行奖补。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由县农广校具体实施,县农业局把培训工作纳入本局重点工作内容,落实相关任务,协调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㈢、严格督导考核
项目领导小组强化项目督导检查工作,采取定期检查档案整理和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学员培训实际情况的方法推进项目的有效实施。及时督促承担项目单位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培训方案实施、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工作措施等落实情况,及受训对象的满意度和实际收益。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列入镇(街)考核指标,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与个人进行表彰。
㈣、规范资金监管
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要求,加强资金的管理,设立项目专帐,专人负责,做到专款专用(见附件3);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相应工作手册及项目辅助账,记录每笔报账和领取补助的事项、金额,以备查询和检查;将培训资金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违规使用项目资金,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㈤、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科技培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实现科技致富,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培训;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针政策,调动农民学习技能,创业增收的积极性,让农民自愿参加职业教育培训。同时充分调动全县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型农民培养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创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开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民科技水平提高做出贡献。
莒南县农业局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莒南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万明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尹继西 县农业局局长
胡顺昌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圣贤 县财政局副局长
孙运欣 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农广校校长
童贤华 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庆超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敬宇 大店镇政协主任
王善龙 板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郭迪芳 文疃镇政协主任
赵志远 坊前镇党委委员
孙运国 洙边镇人大主席
邹作德 筵宾镇武装部部长
郑成斌 岭泉镇党委委员
王会刚 石莲子镇党委委员
厉利宁 涝坡镇党委委员
聂国昌 道口镇党委委员
黄传涛 相沟镇武装部部长
王海龙 县农业局科教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尹继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莒南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家团名单
团 长:孙运欣 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农广校校长
副团长:刘克田 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农经中心主任
孙钦洪 农业研究员、县农技中心主任
杜富生 高级农艺师、县果茶中心主任
徐淑峰 高级农艺师、县农安办主任
成 员:张景顺 高级农艺师、县农广校副校长
费永波 高级农艺师、县农广校副校长
李相松 高级农艺师、县经作站站长
卢立鸿 高级农艺师、县农技站站长
张纪文 高级农艺师、县农产品检测中心主任
吴 雷 高级工程师、防汛办副主任
高守建 高级工程师、水土保持办公室主任
朱文进 高级工程师、水资源办公室主任
张红雨 高级工程师、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李树恩 高级工程师、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
王言新 高级工程师、饮水安全办公室主任
刘汉聪 高级工程师、农机化学校副校长
夏 薇 高级工程师、农机局科员
王文玉 高级工程师、林改办主任
赵立乾 高级工程师、林政科科长
陈广森 高级工程师、经济林站站长
刘维国 高级工程师、林业站站长
王家双 高级工程师、林木检疫站站长
彭学群 高级兽医师、疫控中心主任,
赵桂华 高级兽医师、疫控中心科长
左秀峰 高级兽医师、科教科科长
张中锋 高级兽医师、卫检所副所长
王兴语 高级农艺师、县花生办副主任
刘丽华 高级农艺师、县土肥站副站长
阚海礼 农艺师、县植保站副站长
刘永超 农艺师、农技中心副主任
王文强 农艺师、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凤祥 农艺师、农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徐会福 高级农艺师、农安办副主任
郑成果 高级农艺师、基地办副主任
卢立新 农艺师、果茶中心站长
鲍敬平 农艺师、土肥站副站长
杨佃卿 农艺师、县花生办主任
曹金龙 农经师、农经中心副主任
曹 平 农经师、农经中心科长
薛彦宁 兽医师、农广校教务科科长
王海龙 农艺师、科教科科长
附件3:
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 目 | 金额 | 备 注 | |
田间课堂培训 | 授课费 | 2.94 | 全县共7处田间课堂,每处7次,共49次。每次3课时,每课时200元。 |
场地租赁费 | 2.45 | 按每处田间课堂一次500元计 | |
培训耗材 | 5.80 | 每处田间课堂标牌、宣传牌计7000元,纸笔等200元/次 | |
培训交通费 | 1.96 | 按每次2车次,每车次200元计 | |
业务教材 | 1.38 | 主要用于教材选编、技术明白纸印发 | |
生产技能集中培训 | 食宿补助 | 9.9 | 分两期进行,每人每天120元,共275人,共3天 |
交通费 | 0.75 | 学员学习交通费、培训用车 | |
专家授课 | 0.84 | 每课时200元,共计21课时 | |
会议室 | 1.8 | 每天3000元,每期3天,共两期 | |
实习租车费 | 1.0 | 每期用车5台,每台1000元 | |
培训耗材 | 1.5 | 主要用于培训手册、培训教材、技术资料印制 | |
经营管理集中培训 | 食宿补助 | 23.1 | 分两期进行,每人每天120元,共275人,共7天 |
交通费 | 2.0 | 每台次车1000元,共20台次 | |
专家授课 | 4.2 | 按省标准执行 | |
会议室 | 4.2 | 每天3000元,每期7天,共两期 | |
实习租车费 | 1.0 | 每期用车5台,每台1000元 | |
培训教材 | 7.92 | 共4册,每册72元 | |
培训耗材 | 1.4 | 主要用于培训手册、教具、技术资料印制 | |
跟踪服务费 | 3.0 | 主要用于租车费、技术指导费等 | |
会议费 | 2.0 | 项目推进、启动、调度等 | |
评审费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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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用具 | 0.55 | 主要用于书包、纸笔等 | |
其他费用 | 0.7 |
| |
合 计 | 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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