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县文广体和旅游局组织17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对我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评审,建立完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进一步加强保护和传承,助力“五个宁晋”建设。
此次评审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内容涵盖传统舞蹈(2项)、传统美术(4项)、传统技艺(4项)、传统戏剧(1项)、传统医药(1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5项)等6个类别共17个项目。评审专家根据《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规定和《宁晋县文广体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宁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审查各项目的申报资料,逐一对申报项目是否具有独特性、历史传承性和文化价值珍贵性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和评审,一致推荐此次17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列入我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将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核、命名公布。
